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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城镇污水处理厂专项检查的紧急通知

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城镇污水处理厂专项检查的紧急通知
(冀环办发〔2011〕150号)


各设区市环保局:

  近日,国家环保部检查组在我省减排检查中发现,个别污水处理厂存在外排水超标、污泥处置不当、在线监测数据误差较大、沉淀池水面漂浮藻类等问题,中央电视台进行了报道,造成了一定的负面影响。今年以来,在省环保厅组织的多次检查中,类似的问题在各市也不同程度地存在,暴露出一些地方政府和部门对重点减排工程重建设、轻管理,一些地方环保部门对日常监管中发现的问题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没有采取及时有效的处理措施等问题。

  今年是“十二五”的开局之年,我省的节能减排任务更加繁重、更加艰巨。为巩固来之不易的减排成果,进一步强化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年的成效,切实保障城镇污水处理厂发挥实效,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到八月底,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城镇污水处理厂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11年7月25日-2011年8月31日。

  二、检查内容:

  1、污水处理厂的运行情况:污水治理设施是否运行正常;是否存在未经批准超越管直排问题;是否建立运行记录台账;发生故障或暂停运行时是否向环保部门报告。

  2、进水水质情况:进水水质是否超标,若有超标,要检查上游进水企业的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是否正常、是否存在超标排放情况,切实加强对进水企业的环境监管。

  3、中控系统运行情况:中控系统建设情况,是否运行正常;是否有运行记录;是否有实时监控的进、出水水量和水质主要指标、鼓风机电流、鼓风量、曝气设备运行状况、曝气池溶解氧浓度、污泥浓度、滤池堵塞率等8项数据;是否可调阅各指标的数据及历史曲线;是否与进出口自动监控设施连接。

  4、污泥处理情况:是否进行危险废物认定监测;污泥产生量及堆放、运输、处置是否规范;是否有完善的污泥运输、处置记录;是否产生二次污染。

  5、污染物在线监测设备运行情况:监测设备是否运行正常;监测设备进出水口取水是否存在弄虚作假现象,监测设备是否进行了比对验收,是否可以调阅历史数据,是否与环保部门联网,数据传输是否正常;COD在线监测仪是否为氧化原理的仪器;在线监测站房设置是否规范;在线监测取样距离是否按标准要求;从事在线监控系统运维、化验分析人员是否取得环保部上岗培训的资格证书;监测设备出现故障不能正常使用时是否向环保部门报告;是否采取人工监测方法进行数据检测;是否存在超年限使用、设备老化导致故障频繁而无法正常使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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