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实施统计“四大工程”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人力保障
实施统计“四大工程”,事关各县(区)、开发区和每个乡镇,涉及全部企业单位,任务艰巨繁重,必须加强人力保障。各县(区)政府、各管委会及有关部门要根据工作需要配足统计机构人员,充实统计力量。各乡(镇)人民政府要依法设置统计工作岗位,在行政编制内配备具有统计上岗资格的专职或兼职统计人员。统计部门要整合内部人力资源,安排精兵强将组织实施“四大工程”。各有关企业的负责人要重视统计工作,配备和安排具有上岗资格的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统计工作,并保持相对稳定,不得随意调动。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对统计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其业务素质,使之适应“四大工程”建设新要求。
(二)加强经费保障
实施统计“四大工程”,要按照“分级负责,分级负担”的原则,由各级财政分别安排解决工程建设所需经费。各级财政部门要根据承担的建设任务对本级负担的经费作出相应的预算安排。
1.涉及市本级的“四大工程”项目建设资金纳入市本级年度财政预算统筹安排,逐年实施,重点解决数据采集处理系统硬件软件购置费、联网直报系统设备购置、网络扩容经费、企业代报点建设费和基本单位名录库建库经费。涉及市本级“四大工程”日常运行和推动全市“四大工程”建设涉及市级层面的重点培训相关经费,由市财政通过部门预算统筹安排。
2.涉及县(区)、开发区本级的“四大工程”项目建设要纳入县(区)、开发区本级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统筹安排解决,重点解决数据采集处理系统硬件软件购置费、联网直报系统设备购置费、网络扩容经费、企业代报点建设费和基本单位名录库建库经费。还要解决好各乡(镇)填报单位所需要的计算机设备购置费、上网费、企业代报点建设费和基层统计人员培训经费。
3.各企业按要求配备必要的网络及计算机设备,并落实好保证其正常运行的维护费用。
各有关部门要厉行节约,保证有关经费的合理使用。
(三)加强技术保障
加快应用现代技术武装各级统计机构,抓紧配备与“四大工程”建设相适应的硬件设施和软件系统,不断提升统计信息化水平。各县(区)、开发区要把统计信息化列为本地信息化建设的重点项目。加快南宁市统计机构三级联网建设,实现全市三级统计网络互连互通。要有计划、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对各级信息技术人员进行培训,培养一支技术过硬的专业队伍。各企业要确保网络及计算机的正常运行。要加强网络管理,切实做好网络运行维护,确保网络安全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