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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城市供水专项应急预案的通知


  治安交通保障组:由公安、城管等部门组成。主要职责是:

  (1)维持事故区社会治安;

  (2)维护交通秩序,以确保抢险工作顺利进行为前提,视情况对通往事故区的道路实行交通管制和车辆分流。

  救援救助组:由民政、商务、交通运输、城乡建设、城管等部门组成。主要职责是:

  (1)对全市的自来水供应进行科学合理调度,优先确保居民生活及重要公共场所、设施用水。

  (2)负责应急物资的紧急调配和供应,设置应急物资发放点。

  医疗救护组:由卫生等部门组成。主要职责是:

  (1)组织急救队伍,及时抢救伤病员,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传染病的爆发流行。

  (2)监测事故区的饮用水卫生、食品安全等,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传染病的爆发流行。

  应急资金保障组:由发改、财政、民政、水利等部门组成。主要职责是负责应急资金的筹集和落实,做好应急款物的分配及使用的指导、监督和管理等工作。

  事故调查监测组:由城乡建设、安监、水利、气象、环保、卫生等部门组成。主要职责是:

  (1)调查、核实事故发生的时间、位置、已造成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情况,查明事故类型、规模、潜在的威胁和影响范围以及事故成因和诱发因素;

  (2)组织事故监测,实时掌握事故动态,及时分析、预测事故发展趋势;

  (3)根据事故变化及时提出应急防范的对策、措施并报告抢险指挥小组。

  (4)监督管理污染物、污染源的监测、防治工作,对环境污染事故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处理,防止污染源的进一步扩大。

  新闻发布组:由市委宣传部、市城乡建委、指挥部指定的新闻发言人以及有关部门组成。主要职责是:及时对公众发布事故发生的有关情况及抢险采取的得力措施及其进展情况,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做好宣传动员工作。

  善后处理组:由城乡建设、卫生、发改、规划、财政、民政、水利等部门组成。主要职责是:

  (1)供水重大事故现场抢险救援工作结束后,及时做好伤亡人员救治、慰问及善后处理,清理现场,迅速修复受损设施,指导、帮助事故区恢复生产;

  (2)负责安排事故发生后重建基础设施项目;

  (3)负责事故发生后城市供水重建规划工作;按照指挥小组的指示,组织规划力量对事故发生地进行对口技术支援。

  3.日常预防预警机制

  3.1监控机构

  市城乡建委负责城市供水系统运行预警工作,对城市供水系统运行状况资料进行收集、汇总和分析并做出报告;国家城市供水水质监测网南宁监测站负责城市供水水质的监测工作,对城市供水水质进行检验、资料收集、汇总分析并做出报告。

  各供水企业应时刻做好应对供水重大事故应急预案的准备,并与日常工作结合,提高应急反应速度和处置水平。

  3.2检测网络

  由国家城市供水水质监测网南宁监测站组成监测网络,按《城市供水水质管理规定》的要求定期对城市供水水质进行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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