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全面做好放心消费县创建的综合监督和组织协调工作。一是全面落实食品安全综合监管职能。对各乡镇和相关部门创建工作进行督查和考核,定期组织创建食品安全放心消费县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召开会议,安排部署工作,研究和解决创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创建工作提出政策性建议和实施意见,并抓好督办落实。二是加强食品安全应急和信用体系建设。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展开调查,落实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指导各部门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不断提升全县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水平。三是整合相关部门食品安全信息资源,定期向社会发布创建工作信息和食品安全综合信息,对重大食品安全隐患等发展情况进行监测、预警和分析,适时面向社会发布预警公告。利用各种形式,组织各乡镇、相关部门广泛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活动,组织食品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开展培训。四是制定创建工作方案,组织各乡镇、相关部门开展创建工作。
农业部门要加强对食用农产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管,从源头抓起,不断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制度。一是严格市场准入。加强市场监管,对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实行市场准入制度。督促各经营单位实行进货报审登记,建立购销台帐,履行告知义务。市场供应必须有准入检测证明,对无检测、检疫证明的农产品不得入市。禁止生产、经营国家明令停用、禁用、已淘汰的或者未经审定的农业投入品。二是加强产地源头管理,建立准出制度。上市的农产品都要有自己的“身份证”,标明产地、生产者、生产日期、联系地址和电话或网址、检测(检疫)合格证明等,同时,将推行不合格农产品的责任追究和退出市场制度。三是积极稳妥开展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三品”认证。查“三品”标志的合法性和规范性,企业、农户的生产记录,针对农业投入品使用和产品质量监管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隐患,加强对企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户的指导,进一步强化质量安全责任意识,切实维护农业“三品”形象和公信力。
质监部门要加强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监管。一是严厉打击食品企业违法生产行为,结合年初工作计划,按照食品专项整治的部署,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和小作坊依法进行整治,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使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以及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二是全面落实食品生产企业的食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与获证企业签订食品质量安全责任告知书和生产企业食品安全承诺书。三是强化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获证后的监管。严格年审、复核换证标准,对不按规范生产或生产不合格食品的企业督促整改。四是加强对食品生产小作坊的监管,督促小作坊改善质量安全卫生基本条件。五是严格落实食品添加剂使用登记备案制度,杜绝非法使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六是推动诚信体系建设,建立企业质量诚信档案。
工商部门要加强食品流通环节监管。一是要突出业主自律。全面提高食品经营者的法律意识和自律意识。要强化流通环节食品经营者自律制度的建设与落实,强化食品经营者作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督导食品经营者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和法定义务,监督食品经营者履行进货查验记录或批发记录义务,切实把好食品进货关。食品经营户同工商所签订食品质量承诺书的覆盖率要达到100%。要把全面落实《
食品安全法》、《
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义务,变成食品经营户的自觉行动。二是要突出监管查处。对违反《
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行为,特别是对经营各种问题食品的违法行为要严查重处,对销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要按法律法规规定的上限从重处理,涉嫌犯罪的,要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建立起一条食品安全“高压线”,长期形成对食品生产经营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三是创新市场巡查方式。要细化巡查措施,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年度巡查监管方案,采取集中巡查、重点巡查、分类巡查等科学、有效的方法,切实提高巡查效能。要实行科学的巡查监管痕迹管理,建立、健全记载市场巡查事项和处理结果,并经巡查人员和食品经营者签字的市场巡查和日常监管档案。要充分利用全省食品安全电子监管系统,积极引导和推动有条件的食品批发市场、超市、商场和集贸市场逐步实行计算机网络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