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我区生产建设项目土地复垦实施检查情况的通报
(桂国土资办〔2011〕232号)
各市、县国土资源局:
为贯彻落实国土资源部下发的《关于
贯彻实施〈土地复垦条例〉的通知》(国土资发〔2011〕50号)、国务院七部委(局)下发的《
关于加强生产建设项目土地复垦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6〕225号)和国土资源部下发的《关于组织土地复垦方案编报和审查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07〕81号)文件精神,加强土地复垦前期管理,强化生产建设项目土地复垦方案的编报、审查工作,全面掌握全区土地复垦方案审批和实施监管基本情况,我厅组成四个检查组于4月13日至4月19日对各市生产建设项目土地复垦实施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主要采取听取工作汇报、查阅项目资料、实地抽查等方式进行。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各市土地复垦方案编报、审查及实施的基本情况
据统计,截至2011年4月,全区14个市共累计审批生产建设土地复垦项目1043个,其中区级审批项目457个,市级审批项目586个。在已审批的土地复垦方案中,已签订土地复垦协议书164份,签约率为15.72%,其中161个项目缴纳土地复垦费,缴费率为15.43%,全区累计缴纳土地复垦费金额为3595.13万元。目前已进入复垦期的项目约283个,开始实施土地复垦项目的个数为18个。各市具体情况如下:
(一)南宁市:共累计审批生产建设土地复垦项目172个。截止2011年4月,南宁市共签订土地复垦协议书103份,已交纳土地复垦费用的项目103个,签约率、缴费率均为59.88%,缴入土地复垦费专项账户金额为607.73万元。目前已进入复垦期的项目约111个,开始实施土地复垦项目的个数为2个。
(二)百色市:共累计审批生产建设土地复垦项目96个。截止2011年4月,百色市共签订土地复垦协议书4份,已交纳土地复垦费用的项目4个,签约率、缴费率均为4.16%,协议土地复垦费209万元,实际缴纳土地复垦费专项账户金额为209万元。没有注明土地复垦费收取单位。目前已进入复垦期的项目约6个,开始实施土地复垦项目的个数为6个。
(三)崇左市:共累计审批生产建设土地复垦项目58个。截止2011年4月,共签订土地复垦协议书5份,已交纳土地复垦费用的项目5个,签约率、缴费率均为8.62%,协议土地复垦费879.94万元,实际缴纳土地复垦费专项账户金额为431.38万元。土地复垦费收取单位为当地财政局。目前已进入复垦期的项目约6个,开始实施土地复垦项目的个数为0。
(四)河池市:共累计审批生产建设土地复垦项目99个。截止2011年4月,共签订土地复垦协议书19份,已交纳土地复垦费用的项目19个,签约率、缴费率均为19.19%,缴入土地复垦费专项账户金额为228.967万元。土地复垦费收取单位为各县国土资源局。目前已进入复垦期的项目约7个,实施土地复垦项目的个数为1个。
(五)柳州市:共累计审批生产建设土地复垦项目25个。截止2011年4月,共签订土地复垦协议书1份,已交纳土地复垦费用的项目1个,签约率、缴费率均为4%,缴入土地复垦费专项账户金额为39.12万元。土地复垦费收取单位为当地财政专户。目前已进入复垦期的项目约1个,实施土地复垦项目的个数为0。
(六)桂林市:共累计审批生产建设土地复垦项目207个。截止2011年4月,共签订土地复垦协议书1份,已交纳土地复垦费用的项目1个,签约率、缴费率均为0.48%,缴入土地复垦费专项账户金额为100万元。土地复垦费收取单位为当地财政专户。目前已进入复垦期的项目无法查实,实施土地复垦项目的个数为0。
(七)北海市:共累计审批生产建设土地复垦项目9个。截止2011年4月,共签订土地复垦协议书7份,签约率为77.78%,已交纳土地复垦费用的项目5个,缴费率均为55.56%,缴入土地复垦费专项账户金额为338.42万元。土地复垦费收取单位为当地财政专户。目前已进入复垦期的项目约6个,实施土地复垦项目的个数为1个。
(八)钦州市:共累计审批生产建设土地复垦项目17个。截止2011年4月,共签订土地复垦协议书1份,已交纳土地复垦费用的项目1个,签约率、缴费率均为5.88%,缴入土地复垦费专项账户金额为90万元。目前已进入复垦期的项目数无法查实,实施土地复垦项目的个数为1个。
(九)防城港市:共累计审批生产建设土地复垦项目35个。截止2011年4月,共签订土地复垦协议书1份,签约率为2.85%,土地复垦义务人均未缴纳土地复垦费,缴费率均为0。目前已进入复垦期的项目约32个,但均未按照方案计划复垦。
(十)来宾市:共累计审批生产建设土地复垦项目23个。截止2011年4月,土地复垦义务人均未与当地国土资源局签订土地复垦协议也未缴纳土地复垦费,缴费率均为0。目前已进入复垦期的项目1个,实施土地复垦项目的个数为1个。
(十一)贵港市:共累计审批生产建设土地复垦项目19个。截止2011年4月,共签订土地复垦协议书5份,已交纳土地复垦费用的项目5个,签约率、缴费率均为26.32%,缴入土地复垦费专项账户金额为1079万元,土地复垦费收取单位为当地财政专户。目前已进入复垦期的项目约6个,实施土地复垦项目的个数为1个。
(十二)玉林市:共累计审批生产建设土地复垦项目25个。截止2011年4月,玉林市共签订土地复垦协议书6份,已交纳土地复垦费用的项目6个,签约率、缴费率均为24%,缴入土地复垦费专项账户金额为169.45万元,土地复垦费收取单位为当地财政专户。目前已进入复垦期的项目约7个,实施土地复垦项目的个数为4个。
(十三)梧州市:共累计审批生产建设土地复垦项目151个。截止2011年4月,签订土地复垦协议5份,已交纳土地复垦费用的项目5个,签约率、缴费率均为3.31%,缴入已缴土地复垦费47.5万元。根据复垦设计,已进入复垦期的项目为100个,实际实施复垦的项目为1个。
(十四)贺州市:共累计审批生产建设土地复垦项目95个,截止2011年4月,共签订土地复垦协议书6份,已交纳土地复垦费用的项目6个,签约率、缴费率均为6.32%,缴入土地复垦费专项账户金额为254.57万元,土地复垦费收取单位为贺州市国土资源局。目前已进入复垦期的项目不详,实施土地复垦项目的个数为0。
二、现场抽查情况
检查组根据我厅桂国土资办〔2011〕96号文的有关要求,结合各地生产建设土地复垦项目的实施具体情况,对各市的土地复垦项目进行了抽查,本次检查共抽查了20个项目,其中生产类项目4个,建设类项目16个。
经检查,所抽查的项目中,有4个项目已签订土地复垦协议,4个项目已部分缴纳土地复垦费,全部项目目前均已进入复垦期,但实际只有11个项目开始复垦,复垦工程量和工程内容与审批的土地复垦方案尚有差距。
三、存在问题及原因
(一)已有政策贯彻不到位,落实不及时
1.土地复垦方案编报和审查工作未按要求全面展开。我区大部分市、县国土资源局对土地复垦工作未引起足够重视,没有将土地复垦方案作为办理采矿许可证的必备要件加以强制性要求,实施效果不理想,已编制土地复垦方案的矿山数目与已发证矿山数目差距较大。据统计,属于市县发证的矿山数目达4600个,但真正编制土地复垦方案报告书(表)的只有约600个,编制比例仅为13%左右。此外,各地基本以生产项目(矿山)为重点关注对象,建设项目土地复垦方案编报审查较少关注。检查中发现,市、县级发证的建设项目基本上没有编报土地复垦方案,仅钦州市将市级审批的建设项目列入了本次检查范围,其余市县还没有这方面的内容。
2.缺乏必要的约束机制,复垦方案批复后相关实施手续履行工作滞后。尽管厅在对每一个土地复垦方案的批复文件时都明确要求项目业主及时与项目所在地国土资源局签订土地复垦协议、缴纳土地复垦费、办理临时用地手续等,但在实际操作中,由于缺乏必要的约束机制,真正与项目所在地的国土资源局签订土地复垦协议并缴纳土地复垦费的业主数量非常少,所占比例非常低。据统计,截止2011年4月,我区、市共累计批复的1043个土地复垦方案,只签订土地复垦协议书164份,签约率为15.72%,项目业主应缴纳的土地复垦费约13.23亿元,但实际上全区缴纳土地复垦费仅为3595.13万元,缴费比例仅为2.7%,缴费比例非常低,如来宾、桂林、防城港、梧州、百色、钦州、贺州、崇左等8个市的签约率、缴费率在0-8.62%之间,工作严重滞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