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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成果处关于补报省科学技术奖申报项目环保证明的通知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成果处关于补报省科学技术奖申报项目环保证明的通知


各推荐单位:

  我厅在审查省科学技术奖申报项目时,发现部分申报项目需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保部门出具的申报项目环保达标排放的证明材料, 而申报材料附件中缺少环保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希望各推荐单位在接到通知后尽快通知申报单位【县(市、区)科技局由各市科技局负责通知】,请在2011年7月12日前,将环保证明材料上报我厅成果处,逾期将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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