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做好2011年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市科技局、义乌市科技局,杭州高新区:
根据《关于申报2011年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的通知》(国科火字〔2011〕144号,见www.innocom.gov.cn信息通告栏),现就做好我省2011年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 在2008、2009和2010年按《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08〕172号)认定通过的高新技术企业;
2. 具有较强科技创新能力、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核心技术、并在行业内具有一定影响和发展规模的高新技术企业;
3. 不存在不良信用等问题。
二、申报数量
各市按近3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总数的3%进行初选排序后推荐申报。各市的申报数量见附件1。
三、申报材料
《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申报书》、各市科技局初审后出具的推荐申报函和申报汇总表(附件2)一式各两份(按8个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分类),同时提交申报汇总表电子版。《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申报书》必须从申报网站www.chinatorch.gov.cn或www.innocom.gov.cn下载填报工具生成。
四、申报时间
请各市将所有申报材料于7月11日前集中报送至我厅高新处。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浙江省科技厅高新处田宇力,朱祖超
电话:0571-87055840,85111686,18967281056
Email:71919543@qq.com
附件:1. 2011 年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各市申报数量
附件:2. 2011年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各市申报汇总表
二O一一年六月二十二日
附件1
2011 年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各市申报数量
序号
| 各市
| 近3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数量
| 申报数量
|
1
| 杭州市
(含高新区)
| 1364
| 41
|
2
| 温州市
| 316
| 10
|
3
| 嘉兴市
| 232
| 7
|
4
| 湖州市
| 160
| 5
|
5
| 绍兴市
| 261
| 8
|
6
| 台州市
| 315
| 10
|
7
| 金华市
| 124
| 4
|
8
| 衢州市
| 55
| 2
|
9
| 丽水市
| 42
| 2
|
10
| 舟山市
| 32
| 1
|
11
| 义乌市
| 21
| 1
|
合计
| 2922
| 9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