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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景宁畲族自治县2010年节能降耗工作应急预案的通知

  4.统一指挥,分工负责原则。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由县节能降耗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上半年全县节能降耗目标完成实绩和全年预期完成状况,发布并启动本预案相应等级实施方案。预案启动后,各乡镇、管理区和县级有关部门根据本预案明确的各自工作职责,在县节能降耗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下,协调落实相关工作措施,督促涉及相关企业执行阶段性节能降耗工作行动,确保上级下达的年度节能降耗工作目标的完成。

  5.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根据电力增长形势情况,将节能降耗形势分为黄色、橙色、红色三级,并实施分级控制。出现不同等级的节能降耗形势时,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处理预案。预案启动后,各乡镇、管理区和县级有关部门根据预案启动实施等级,负责对所属涉及耗能企业落实相关强制性阶段节能降耗工作措施,实行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和行政首长负责制。

  6.公开透明、公平公正原则。经贸局、电力局应公开公布各用电单位限电、停电的执行情况,保证违规处罚公正,限电、停电措施公开。

  二、组织机构

  (一)领导机构

  应急工作由县节能降耗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主要职责:根据全县用电增长的有关情况,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决定启动全县节能降耗工作应急方案的重要事项和重大决策。各有关乡镇、管理区也要加强协调。

  相关职能部门的职责:

  县经贸局:负责全县节能降耗应急预案执行的协调工作,负责审核对有重点用能单位执行限产、轮产、停产检修措施。

  县电力局:负责电网日常管理,与节能降耗工作应急预案的具体操作。

  县统计局:负责重点用能单位用电情况的统计工作,分析各月及全年节能降耗工作完成情况,及时提出建议。

  县节能办:负责协调辖区内节能降耗工作应急预案的执行,落实辖区内重点用能单位停电、限电措施。

  (二)日常管理机构

  日常工作由县节能办负责,执行节能降耗应急预案的日常工作,报告应急预案执行情况,负责信息沟通与相关协调工作。发布执行节能降耗应急预案信息。

  (三)监督检查组

  由经贸、电力等有关部门组成检查组,分级负责对重点用能单位停电、限电情况进行督查。由经贸部门牵头,根据《节能法》、《节约用电管理办法》和《能源利用监测管理办法》,对重点用能单位的用能设备和节电措施实施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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