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规范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行为。通过日常监督检查,推动行政权力行使全上网。严格按照网上定制的办理流程、办理环节的要求,规范行政权力的行使,并将权力行使过程中产生的相关信息及时上网。
2.推动法制监督系统的正常运转。加强权力库的动态管理。法律法规或部门职能发生变化时,及时更新行政权力标准数据库内容。充分利用政府法制监督平台,开展网上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行政执法人员和执法行为监督、执法案卷评查等工作,对违法行使行政权力的行为,及时发起督办。
3.发挥网上监察系统的作用。要充分发挥网上监察系统对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系统正常运行的监督作用。在省政务公开办的指导下,完善电子监察标准,细化监察规则,提高行政监察的科学性、准确性和有效性。按照层级监察的思路,创新监察手段,加大监察力度,合理划分各级监察的事项和范围,充分发挥各部门监察机构的作用。加强对下级监察机构监察不到位、纠错不及时行为的督办。
(四)提升水平。充分发挥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平台的综合效应,加强对各地、各部门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系统产生的相关数据进行分析,为各地、各部门加强行政绩效管理、辅助领导决策、促进政府正确履职提供服务。
1.积极推动行政权力网上运行与行政绩效管理的有机融合。将行政权力网上运行数据作为行政绩效评价的重要依据,提高绩效管理的客观性、准确性。在“三个全覆盖”的基础上,分析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不同阶段的工作重点,研究制定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绩效考核规则,加大权力不上网运行或网下办理、网上登记等行为的扣分比重,充分发挥绩效考核的导向和激励作用,促进行政权力网上运行效率和水平的提高。
2.建设领导决策辅助系统。依托全市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系统,通过数据抓取方式获取各类所需信息,借助于现代科学统计方法,进行深度挖掘,通过多维分析、专题分类等各种形式,为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反腐倡廉等方面工作的领导决策提供辅助数据服务。
3.促进政府正确履职。加强对行政权力运行情况的监管,对行政权力长期不运行的,特别是行政处罚权力长期不运行的部门,加强跟踪督查,防止行政不作为现象的发生;对行政处罚权力运行频率特别高的领域,督促相关部门进行分析,研究综合监管的工作措施;加强对行政许可工作的执法检查,注重行政许可后的监督管理工作,防止“重许可,轻监管”现象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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