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十七)2010年10月20日前彻底清理对高耗能企业和产能过剩行业实施电价优惠的问题。(市发改委牵头,市经济和信息化委、自贡电业局等单位配合)
(五十八)督促各区县在2010年组织对重点用能单位开展拉网式排查,严肃查处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用能设备或生产工艺、单位产品能耗超限额标准用能等问题。(市经济和信息化委牵头,市发改委、自贡质监局等部门配合)
(五十九)2010年10月开展办公楼、酒店、商场等公共场所空调温度以及城市景观过度照明检查。(市目督办牵头,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旅游局、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市发改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自贡质监局等部门配合)
(六十)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市环保局牵头,市发改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国资委等部门配合)
(六十一)发挥职工监督作用,加强职工节能减排义务监督员队伍建设。(市总工会牵头,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国资委、市发改委、市环保局等部门配合)
八、落实和执行节能减排政策和制度
(六十二)落实政府优先和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市财政局牵头,市发改委等部门配合)
(六十三)严格执行国家居民用电阶梯电价政策。(市发改委牵头,相关部门配合)
(六十四)积极落实国家支持节能减排的所得税、增值税等优惠政策。(市财政局牵头,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发改委、市环保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国土资源局等部门配合)
(六十五)加大污水处理费征收力度。(市水务局和相关区县政府负责,市发改委、市环保局等部门配合)
(六十六)探索生态补偿机制。(市发改委牵头,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市林业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水务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农牧业局等部门配合)
(六十七)开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市环保局负责)
(六十八)金融机构要加大对节能减排项目的融资支持。(人行市中心支行牵头,自贡银监分局、市发改委、市环保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等部门和各金融机构配合)
(六十九)2010年10月30日前完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管理办法。(市发改委牵头,市经济和信息化委等部门配合)
九、推动全民节能减排
(七十)在企业、机关、社区、家庭、学校开展广泛深入的“节能减排全民行动”,普及节能环保知识和方法,推介节能新技术、新产品,倡导绿色消费、适度消费理念,加快形成有利于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消费模式。(市发改委牵头,市环保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国资委、市妇联、市总工会、市教育局等部门配合)
(七十一)新闻媒体要加大节能减排宣传力度,在重要栏目、重要时段、重要版面跟踪报道各地区落实节能减排工作采取的行动,推广先进经验,曝光反面典型,充分发挥舆论宣传和监督作用。(市委宣传部牵头,市广播电影电视局、自贡日报社等单位配合)
十、实施节能减排预警控制
(七十二)各区县、市级各部门要将节能减排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报市节能减排办。(各区县政府、市级各部门负责)
(七十三)市节能减排办要会同各行业主管部门及统计等部门,适时召开联席会议,研究分析节能减排形势任务,切实做好预警预测工作。(市发改委牵头,市环保局、市统计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等部门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