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县政府是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的责任主体,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对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的组织领导。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和实施计划,明确具体进度安排、工作目标要求、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形成目标任务明确、工作责任落实和工作结果有评估检查的机制,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落实工作责任。市农工办要牵头做好农民工转移就业工作,劳动保障、发改、财政、教育、农业、林业、国土资源、工商、税务、金融等部门和单位要通力合作、密切配合、扎实工作,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对农民工的培训、就业、创业和维权等服务工作。
(三)加强督查督办。市劳务开发暨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加强与各区县的对口联系,切实开展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农民工培训工作的督促检查,并与当地政府及时解决出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四)加强宣传报道。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宣传促进农民工转移就业工作的政策措施;宣传提高农民工技能素质的重要性,引导更多的农民工积极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宣传农民工创业的典型人物和典型事例,积极引导农民工自主创业。
附件:自贡市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目标任务分解表
单位:万人
地 区 | 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 | 农民工技能培训 |
总数 | 其中在岗培训 |
合 计 | 84 | 6.76 | 2.86 |
自流井区 | 3.01 | 0.81 | 0.4 |
贡井区 | 7.43 | 0.937 | 0.5 |
大安区 | 11.14 | 1.025 | 0.5 |
沿滩区 | 10.08 | 0.723 | 0.26 |
荣 县 | 22.46 | 1.449 | 0.6 |
富顺县 | 29.88 | 1.548 | 0.6 |
市本级 | | 0.26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