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1年深圳市职业技能鉴定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保证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有序开展,方便广大考生做好鉴定的准备工作,现将我市2011年度职业技能鉴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鉴定工种分类
  (一)社会化鉴定工种(见附件1)
  (二)物流师模块化考核工种(见附件2)
  (三)电工、制冷设备维修工、电梯安装维修工技师及高级技师模块化工种(见附件3)
  (四)行业特有工种(见附件4)
  (五)深圳市计算机类鉴定工种(见附件5、附件6)
  (六)公共实训与鉴定一体化(试考)考核工种(见附件7)
  二、考期安排
  (一)鉴定工种分类中第一至四类的理论、实操考期安排为:
| 批 次 |     报名时间 |     考核日期 |     考核层次 | 
|  第一批 |    2月14日-3月11日 |   3月26日-3月27日 |    初、中、高、模块化、技师、高级技师 | 
|  第二批 |   4月11日-月29日 |   5月14日-15日 |     初、中、高、模块化 | 
|  第三批 |    5月30日-6月10日 |   6月25日-26日 |    初、中、高、模块化、技师、高级技师 | 
|  第四批 |    7月11日-9月9日 |   9月24日-25日 |     初、中、高、模块化 | 
|  第五批 |   9月26日-10月21日 |   11月5日-6日 |    初、中、高、模块化、技师、高级技师 | 
|  第六批 |   11月21日-12月9日 |    12月24日-25日 |    全日制学生专场考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