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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镇江市现代农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三)构建农业产业化经营体系

  加快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大力扶持农业龙头企业,做大做强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强化农产品品牌建设,加快形成产加销、贸工农一体化经营格局。

  1.做大做强龙头企业,培植壮大核心龙头,提升农业产业化水平。培植壮大一批起点较高、各具特色、具有强大辐射牵引功能的龙头企业。通过贷款授信支持、贷款贴息、补助、奖励等多种形式,重点扶持一批产业关联度大、市场竞争力强、辐射带动面广的农产品加工流通企业。鼓励龙头企业增加研发投入,提升自主创新能力。积极探索龙头企业融资担保机制及农户小额贷款担保机制,支持龙头企业开展村企结对挂钩,参与新农村建设。统筹推进国家级、省级、市级三级龙头企业联动发展,加强监督考核,实行动态管理、优胜劣汰,形成良性竞争机制。到2015年,围绕农业优势特色产业培育壮大龙头企业,要逐步实现“四化”:产业化,重点扶持主导产业区域现代农业企业转型升级,建设一批适应现代农业产业发展的农业龙头企业;专业化,根据龙头企业和市场反馈的信息,突出骨干品种,打造主导产品,形成专业优势;规模化,整合重组生产要素资源,鼓励和支持同类龙头企业通过兼并、重组、控股、合作等手段,提高资本集中度,推进龙头企业规模化、集团化发展;标准化,通过统一生产技术规程、统一产品质量标准、统一品牌、统一销售的模式,满足市场对优质产品的需求。

  2.加快推进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建设,做大做强核心园区,提升现代农业发展水平。按照“政府搭台、多元投入、市场运作、产业兴园”的要求,高起点、高标准、高水平地规划建设一批功能全、规模大、效益好、带动能力强的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强化物质装备,提升科技水平,完善产业体系,创新经营方式。加强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发展的规划指导、业务支持和资源整合。围绕主导产业、特色产业、新兴产业发展,按照规划编制科学、主导产业清晰、建设规模合理、基础设施良好、科技水平先进、运行机制顺畅的要求,积极建设现代农业产业园区。

  3.强化品牌创建,打响核心品牌,提高农产品市场知名度。把品牌创建放在突出位置,强化质量意识,提高农产品及其加工品的质量安全水平,对农产品生产、加工、包装、储藏、运输、销售等进行严格的质量管理,率先实行农产品产地、质量、等级标识,建立可追溯制度,努力打造企业品牌影响力。积极引导农业龙头企业创建国家级、省级名牌农产品,打响镇江“生态品牌”、“特色品牌”、“原产地品牌”,加大品牌产品的宣传力度,提高我市品牌农产品的市场知名度,扩大农产品销售。重点打响一批核心农产品品牌,借助文化造势手段,巩固、做强“恒顺”香醋、“圣象”木地板两个全国知名品牌;通过品牌整合、形象设计、强化研发、宣传造势、举办节会等手段,重点扶持有基础、有提升空间的“金山翠芽”茶叶、茅山老鹅、“宴春”肴肉、“东乡”羊肉、“老方”葡萄等新、老品牌,提升镇江农产品的整体形象,增强市场竞争力。

  (四)构建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

  积极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加强农产品质量监管,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保障农产品安全消费、放心消费。

  1.坚持硬件建设与水平提升相结合,加快基层农产品质检机构建设。推进县级质检站建设全覆盖,启动乡镇速测室建设,加快建立布局合理、职责分明、功能健全、运行高效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以现有农产品质检机构为基础,优化整合资源,强化队伍建设,提升检测水平,树立检测权威。

  2.坚持制定标准与实施标准相结合,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继续完善农业标准体系,引导农业生产主体建立健全农业投入品安全使用制度,按标准组织农产品生产。充分发挥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示范带动作用,通过组织化催生规模化,通过规模化促进标准化。通过建立三品基地,发挥三品效益;培植三品主体,服务三品建设;推进三品认定,强化三品监管;扶持三品政策,完善三品机制。至2015年,全市农业标准化生产基地面积占耕地面积比例达70%以上,新增“三品”数量168个以上。

  3.坚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相结合,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监管。加强食用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控,加强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使用的监督管理,积极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年活动,继续推进兽药经营环节GSP认证。加大农产品检验检测力度,突出蔬菜、畜产品违禁药物残留等监测重点,增加抽检频次,提高监测覆盖面。大力推广农产品质量安全全过程控制模式,切实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效果。

  4.坚持预防为主与应急管理相结合,努力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植疫情。加强基层动物防疫体系建设,健全重大动物疫病应急管理机制。做好动物疫病免疫预防和疫情监测工作,开展春防、秋防和消毒灭源三大行动,稳定村级防疫员队伍。健全动物卫生监督和畜产品质量检测网络,建立畜产品生产企业登记备案、驻场监管、定期检测、同步检疫、凭证运输等监管制度。建立奶站监督规范管理长效机制,严厉打击添加有毒有害化学物质和掺杂使假违法行为。加强对植物病虫草害的预测预报,突出重大病虫害防控和自然灾害预警。拓展病虫草害统防统治的范围,推广病虫害综合防治技术和绿色防控技术,加大对一枝黄花、水花生等外来生物的防治力度,确保种植业的生产安全。

  (五)构建农业科技创新与推广体系

  努力发展高科技农业,加快开发新品种、推广新技术、提高农业科技创新水平,积极引进和扶持农业科技领军人才,大力推进基层农技推广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力争“十二五”期间,农业科技创新与推广体系建设达到省内领先水平。

  1.培育农业技术创新体系。集聚和优化配置我市农业科技资源,扶持和提高区域内农业科研院所和农技推广组织的创新能力,造就一批农业学科带头人和科研骨干。加大新品种新技术的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和示范、推广力度,增强科技的支撑作用,实现农业技术突破,力争研究出1-2项我市独创的能在全省乃至全国有一定影响的农业高新技术成果,鼓励农业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组织与国内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合作共建农业科研和推广机构。充分发挥专业合作组织、广大农民群众应用农业科技成果的积极性,引导他们成为农业科技成果应用的主体。在生物能源产业、食用菌生物制品开发、智能精准农业等新兴农业科技产业上进行突破和创新。

  2.加强新型农技推广体系建设。深化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整合基层农技推广机构、资源、信息联络和共享,建立能适应现代农业技术所需的基层农技推广综合服务中心,使科技成果有一个顺畅有序的转化渠道,实现科技与生产在体制上的自然结融合。逐步建立起经营性服务和公益性职能相协调的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充分发挥科研院所、涉农高校、农业科技型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业科技园区等在农技推广中的重要作用;选聘高素质涉农专业者入编基层农技推广中心,加大农技推广骨干进高等院校进修深造力度,对基层农技推广技术人员进行资格认定和考核,实行持证上岗制度;培育壮大一批具有较强区域性的特色支柱产业,初步形成以优势特色产业带为主体的科研、推广格局。

  3.加快农业科技成果引进、应用。以发展现代农业,增强农业市场竞争力和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为目标,实施农业生物技术、农产品质量安全与标准化技术、农业新品种选育引进推广等农业科技专项,注重技术集成创新和配套完善,重点依托中央财政科技推广示范资金和省农业三项工程项目,加快推广农业新品种、新技术。力争到2015年,组织实施20项以上先进、实用、成熟的农业关键技术、50项以上的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为推广项目,主要农作物、生猪、肉禽、蛋禽良种和先进技术的覆盖率达到9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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