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驻青岛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关于中央驻青基层预算单位报送综合财政监管相关资料的通知
各中央驻青基层预算单位:
根据《
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开展中央基层预算单位综合财政监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财监[2010]106号)文件要求,为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做好对中央驻青基层预算单位综合财政监管试点工作,请各单位自2011年1月1日起,按照《中央驻青基层预算单位综合财政监管资料报送表》(详见附件)要求,按时向我办报送相关资料。
有下属单位的由其所在青岛的主管单位统一报送(包含主管单位本级资料、下属各预算单位资料、本级及下属单位汇总资料);无下属单位的二级及以下核算单位单独报送。
请各单位对照《中央驻青基层预算单位综合财政监管资料报送表》,7月20日前补充报送《中央单位部门预算执行月度分析表》和《中央基层单位非税收入收缴情况报表》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