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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开展2011年度知识产权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的通知

  2.江苏省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工作先进单位
  省辖市知识产权局负责推荐本区域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工作先进单位候选名单,并填写《2011年度江苏省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工作先进单位推荐表》(附件5),省局依据省辖市推荐情况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综合评定。
  3.江苏省知识产权政务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评选方法及要求参照《江苏省知识产权政务信息工作先进单价和个人评比表彰奖励办法》(苏知发〔2009〕75号)。
  4.江苏省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工作先进个人
  省辖市知识产权局负责推荐本区域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工作先进个人候选名单,并填写《2011年度江苏省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附件6),省局依据省辖市推荐情况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综合评定。
  各项申报推荐书面材料于2011年11月30日前报送至省知识产权局(地址: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49号机械大厦,江苏省知识产权局协调管理处;邮编:210008),同时提供电子文档(邮箱:zscqly@163.com、1621067586@qq.com)。
  五、表彰办法
  江苏省知识产权工作先进集体由省科技厅和省知识产权局共同表彰;其余奖项由省知识产权局表彰。

  附件:1.2011年度江苏省知识产权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名额分配表
  2.2011年度江苏省知识产权工作先进集体推荐表
  3.2011年度江苏省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先进集体申报表
  4.2011年度江苏省知识产权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
  5.2011年度江苏省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工作先进单位推荐表
  6.2011年度江苏省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一日

  附件1:
  2011年度江苏省知识产权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推荐名额分配表

地 区

知识产权工作

先进集体

知识产权工作

先进个人

知识产权宣传培训工作先进单位

南京市

5

4

4

无锡市

3

3

3

徐州市

3

3

3

常州市

2

3

2

苏州市

5

5

4

南通市

3

3

3

连云港市

2

2

2

淮安市

3

2

2

盐城市

4

3

3

扬州市

3

2

2

镇江市

2

3

2

泰州市

3

2

2

宿迁市

2

2

2

合计

40

37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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