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平县行政机关推行效能政府四项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
(金政办发〔2010〕1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办、局:
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县级以上行政机关推行效能政府四项制度的决定》(云政发〔2010〕40号)、《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行政机关推行效能政府四项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云政办发〔2010〕24号)及《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平县行政机关推行效能政府四项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红政办发〔2010〕51号)精神和要求,结合金平县实际,县人民政府研究制定了《金平县行政机关推行行政绩效管理制度工作方案》、《金平县行政机关推行行政成本控制制度工作方案》、《金平县行政机关推行行政行为监督制度工作方案》和《金平县行政机关推行行政能力提升制度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认真贯彻实施,并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扎实推进全县行政机关实施效能政府四项制度工作。
二○一○年三月二十二日
金平县行政机关推行行政绩效
管理制度工作方案
根据《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全省县级以上行政机关推行效能政府四项制度的决定》(云政发〔2010〕40号)、《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行政机关推行效能政府四项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云政办发〔2010〕24号)及《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平县行政机关推行效能政府四项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红政办发〔2010〕51号)精神和要求,为扎实有效推进行政绩效管理制度工作,结合金平县实际,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推行行政绩效管理制度由县人民政府负责,县审计局具体负责绩效管理制度的实施工作。通过推行行政绩效管理制度,切实履行政府公共管理活动,体现政府公共管理能力,实现政务行为的投入与产出所体现出来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实现政务效益最大化,提高政务效能和工作效率。
二、工作重点
行政绩效管理的内容主要包括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支出效益的评价、政府部门承担的重点工作目标完成情况的工作效能评价和政府确定的重大项目进展情况的工作效率评价。要立足实际,着眼宏观,从提高经济效益、扩大社会效益和保护生态效益的角度,从政策执行、资金使用、资源利用、行政效能等诸多方面综合考虑其效益、效率和效果,具体应重点把握以下三个方面:
(一)围绕省政府确定的20个重大建设项目开展建设项目绩效审计。选择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重点建设项目,检查其经济性,检查建设项目实施有无全过程进行成本控制,促进降低建设成本;检查其效率性,检查建设项目的资金、土地等资源投入与产出情况,促进提高建设资源利用效率;检查其效果性,检查建设项目是否达到预期目标,以及对外部社会效益、环境生态效益等影响情况,促进提高建设项目效果。
(二)围绕省政府确定的20项重要工作开展专项(公共)资金绩效审计。选择重点财政专项资金以及社会保障资金、各种捐赠资金和基金等带有公共性质的资金,检查其筹措、管理和使用情况,着重揭露和分析挤占挪用、截留滞留、损失浪费或效益低下和国有资产流失等问题,提出建议、措施、办法,促进提高公共资金的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三)开展部门(单位)预算支出绩效审计。
1.审计行政(事业)单位效能情况:检查部门和单位履行职责,加强内部管理、执行政策、管理和服务社会,实现工作目标,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
2.审计预算支出绩效情况:检查部门和单位预算资金分配的科学性、合理性,分析被审计部门和单位资金使用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明确绩效管理责任,提高绩效管理水平。
3.审计资产使用、运转、管理情况:包括资产管理制度执行,资产使用、闲置、报废处理等情况;公务用车配备和使用情况;办公用房配备和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