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0年4月至6月,由县审计局组织对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县国土资源局、县环保局、县教育局4个县级部门200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在检查部门预算执行真实性、合规性和预算管理完整性、规范性的同时,突出绩效审计,关注重大投资项目、重点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及效益情况,关注部门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县党委政府提出的厉行节约、降低行政成本、提高行政效能各项要求的情况,进一步加大对中小学二级单位的延伸审计力度。
2.2010年4-6月,对2010年省政府20个重大建设项目和20项重要工作中选定的审计对象上半年完成情况开展绩效审计调查。
3.财政部门、发改部门、督查部门应于2010年6月底向审计部门报送上半年行政绩效管理制度的实施情况报告。
4.2010年7月,审计、财政、发改、监察、人事五家联合向县政府报告省政府2010年重大建设项目和重要工作上半年完成情况的绩效审计调查结果。
(三)深化阶段(8-11月)
1.2010年8-11月,对省政府2010年20个重大建设项目和20项重要工作中选定的审计对象全年完成情况开展绩效审计调查。
2.各乡(镇)政府、各部门要于2010年12月10日前向审计部门报送全年行政绩效管理制度的实施情况报告。
(四)总结阶段(12月)
1.2010年12月15日前,县政府推行绩效管理制度办公室向县政府报告省政府2010年20个重大建设项目和20项重要工作全年完成情况的绩效审计调查结果。
2.2010年12月,县审计局负责配合监察、督查等部门对各乡(镇)政府、县级各部门推行绩效管理制度工作情况进行督查考核,并向县政府报告督查考评情况。对推行行政绩效管理制度措施不落实、未完成目标控制任务的单位,要进行通报,由县问责办按规定进行问责。
金平县行政机关推行行政成本
控制制度工作方案
根据《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全省县级以上行政机关推行效能政府四项制度的决定》(云政发〔2010〕40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县级以上行政机关推行效能政府四项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云政办发〔2010〕24号)和《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州行政机关推行效能政府四项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红政办发〔2010〕24号)精神和要求,为扎实有效推进行政成本控制工作,结合全县实际,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推行行政成本控制制度,由各级政府负责,县财政局具体负责行政成本控制制度的实施工作。各级政府要按照行政管理权限,实行分级负责、归口管理的原则,坚持经费保障与行政成本控制相结合、行政责任与加强监督相结合,重点控制机构编制和人员、公务用车购置和管理,以及会议、庆典、论坛和出国、出境、出省考察等内容,确保行政成本控制工作健康有序开展,努力实现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经费控制零增长,会议、庆典、论坛和出省考察经费压缩20%,楼堂馆所一律不新建的目标。
二、实施步骤
(一)启动阶段(4月15日前)
1.组织学习培训。组织财政系统和县级部门相关人员认真学习有关效能政府四项制度文件和规定,准确把握实施行政成本控制制度的政策尺度和方法步骤,根据州行政效能政府四项制度实施办法和县政府的要求组织好学习培训,确保开好头起好步。
2.制定控制措施。按照行政成本的主要内容,研究制定具有针对性和操作性的控制措施,根据省财政厅下发的表格,完成全县的统计表格填报工作。
3.启动宣传工作。根据行政成本控制制度实施步骤制定宣传计划,借助报刊、电视、广播和网络等媒体,适时适度宣传行政成本控制制度的政策措施和工作成效,营造舆论监督环境。编报《行政成本控制制度工作月报》和《行政成本控制制度工作简报》。
(二)推进阶段(4月16日-6月)
1. 摸底调查。4月份完成2009年行政成本控制指标摸底调查和表格上报。组织各级各部门完成行政成本控制实施方案制定和上报工作。
2. 重点调研。对前期开展行政成本控制制度有基础的县级部门和乡镇进行调研,收集、总结、提炼好的经验和做法,做好指导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