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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佛山市交通运输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履行交通建设市场管理职责,维护交通建设市场平等竞争秩序;负责对进入我市交通建设市场的建设、设计、施工、监理、检测单位的市场行为实施管理和监督;负责交通建设项目设计审查审批、招标投标管理、施工许可及竣工验收工作;负责交通建设过程中的征地拆迁和技术协调工作;归口管理公路、桥梁养护和港口与航道维护的有关工作;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全市公路路政、公路养护、公路渡口各项管理工作的实施;负责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和造价的行业管理;协助主管科室实施交通建设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参与有关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五)道路客运管理科
  负责贯彻执行道路客运(包括道路旅客运输、公交客运、出租客运、公共自行车、道路客运站场)行业的政策法规;制订全市道路旅客运输、公交客运、出租客运和公共自行车行业发展规划、相关政策、制度和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各区道路客运管理并负责对跨市、区道路客运行业(资质、线路、运力等)实施行政许可和行业管理;负责全市道路客运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提出有关道路运输信息化项目建议并组织实施;参与道路客运站场(点)的规划、布局工作;协助主管科室实施道路客运行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六)道路货运与运输服务管理科
  贯彻执行有关道路货物运输和货运站场、机动车维修、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的政策法规,并组织实施行业管理;负责营运车辆技术管理和营运车辆综合性能检测站日常监管工作;负责道路运输和运输服务业从业人员从业资格管理工作;协助做好道路货运站场的规划布局工作;会同有关科室做好道路货运和运输服务业统计工作;协助主管科室实施道路货运业和运输服务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七)港航管理科
  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水路运输管理、港口行政管理的政策和法规;负责水路运政、港口行政管理,维护水运、港口行业平等竞争秩序;参与港口规划的研究与拟定;负责水路运输、水路运输服务及境外航商代表机构等辅助性业务的行业管理;负责港口、引航等港口辅助业的行业管理;负责水路运力调控及航线的管理;按规定管理和监督企业经营性收费项目和价格;负责港口从业人员的培训管理;负责组织协调和实施水路重点物资、军事、防洪抢险等紧急客货运输和疏运工作;负责水路运输、港口信息汇总和管理工作;协助查处水上走私及“三乱”违法行为;协助主管科室实施水运和港口行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八)安全生产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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