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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佛山市交通运输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制订并组织实施全市道路、水路运输行业和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规划、计划;建立健全相关的规章制度;指导全市道路、水路交通和港口行业安全生产的管理工作、监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指导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的宣传教育工作;贯彻执行市“三防”指挥部下达的任务及落实交通行业平时的防范和抢险救灾工作;按规定组织或参与交通行业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全市交通行业安全生产事故统计、上报工作;协调佛山机场空港的安全生产工作。
  (九)城市道路建设管理科
  承担城市道路建设、养护以及道路交通设施建设、维护的行业管理工作;统筹编制全市城市道路的发展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并监督实施;对城市道路的设计、施工与建设管理进行统筹协调与指导;负责各类停车场的规范化管理;对公共停车场的建设和维护进行行业管理;指导和监督各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城市道路、城市桥梁、道路交通设施的养护与维护管理工作。
  (十)轨道建设管理科
  承担全市城市地铁和轨道交通建设、养护与运营的行业管理工作;参与轨道规划的编制;负责轨道交通和客货运枢纽(含公交场站)的设计、施工和验收等建设环节的监督管理;对轨道、客货运枢纽等设施的维护管理给予指导和协调;负责对轨道运营的服务质量进行行业监督。
  (十一)智能交通管理科
  承担全市智能交通及交通运输智能化、信息化建设的行业管理工作;组织拟定全市智能交通发展的规划、年度建设计划并指导实施;建立和实施全市大型城建项目及配套设施交通影响评估并组织审查;负责汇总、发布城市交通信息,分析、评估城市交通状况,提出交通改善建议;制定城市交通组织、管理和改善方案并监督实施。
  (十二)财务审计科
  负责局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办理公路收费权质押、转让登记的上报工作;负责辖区内交通和港口行政管理规费征收的协调、监督和检查工作;协同省、市有关部门对本市公路养护资金计划的审核和检查监督工作;负责交通建设项目外经工作;负责交通行业的综合统计及资料汇编工作。
  (十三)人事科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人事、教育、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社会保险、离退休干部管理,负责党务、工、青、妇、计划生育、精神文明等工作。
  (十四)执法监督科(加挂市交通运输局综合行政执法局牌子)
  负责组织、协调、监督全市交通领域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制定全市交通行政执法工作的业务范围和管理制度;组织协调全市重大交通专项整治执法工作,负责跨区的和重大的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案件;负责全市辖区内高速公路、“一环”快速干线路政执法和全市航道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全市交通行政执法队伍的培训、考核监督和行风建设工作;负责指导全市公路运政、路政、规费稽查以及水路运政、港口行政执法工作;依法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违反交通行政管理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法纠正和查处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对违反交通行政管理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参与办理交通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的应诉工作;负责全市交通行政执法案件的统计汇总呈报和分析;负责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交通行政执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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