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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佛山市交通运输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市交通运输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内设综合室、执法室、违章处理室、第一大队(机动执法大队)、第二大队(高速公路执法大队)、第三大队(航道执法大队)。
  四、挂靠机构
  佛山市交通战备办公室(与安全生产管理科合署办公),正科级,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国家国防交通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拟订本地区有关国防交通工作的规定;规划本地区国防交通网络布局,对本地区交通建设提出有关国防要求的建议,参与有关交通工程设施的勘察、设计鉴(审)定和竣工验收;拟订本地区国防交通保障计划;组织国防交通保障队伍,为本地区的军事行动和其他紧急任务组织交通保障;负责本地区的国防运力动员和运力征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和实施本地区的国防交通物资储备计划,调用国防交通物资;组织本地区国防交通科学技术研究及其成果的推广、应用;指导、检查、监督本地区国防交通工作;协助市“三防”指挥部紧急任务的交通保障工作。
  五、人员编制及职数
  (一)人员编制
  市交通运输局机关行政编制44名(含派驻纪检组监察室2名),执法专项编制105名。其中:正、副局长4名,总工程师1名,办公室4名,政策法规科4名,综合运输规划科2名,基建与养护管理科3名,道路客运管理科4名,道路货运与运输服务管理科4名,港航管理科4名,安全生产管理科(交通战备办公室)3名,城市道路建设管理科4名,轨道建设管理科4名,智能交通管理科4名,财务审计科4名,人事科4名,执法监督科(市交通运输局综合行政执法局)94名;市纪委、监察局派驻纪检组、监察室2名。
  专业技术雇用人员2名、辅助服务雇用人员3名。
  后勤服务人员数9名。
  (二)领导职数
  市交通运输局设局长1名、副局长3名,总工程师1名,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1名(副处级);正科级领导职数16名,副科级领导职数18名:办公室3名,政策法规科2名,综合运输规划科1名,基建与养护管理科2名,道路客运管理科2名,道路货运与运输服务管理科2名,港航管理科2名,安全生产管理科(交通战备办公室)1名,城市道路建设管理科2名,轨道建设管理科2名,智能交通管理科2名,财务审计科2名,人事科2名,执法监督科(市交通运输局综合行政执法局)9名。
  (三)非领导职数
  市交通运输局设调研员1名、副调研员1名,主任科员6名、副主任科员1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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