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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佛山市交通运输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六、其他事项
  (一)与市发展和改革局的职责分工
  市交通运输局会同市发展和改革局等部门建立综合运输体系协调配合机制。市交通运输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拟订、编制综合运输体系规划,承担全市涉及综合运输体系规划有关重大问题的协调工作。市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综合运输体系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
  (二)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的职责分工
  1、城市道路管理职责。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城市道路(包括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桥梁、隧道、涵洞、立交桥、人行天桥、管线走廊、安全通道、护栏、分隔带、道路两侧边沟和其他附属设施)以及与其相连的道路照明的建设、管理和维护职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负责城市道路保洁与绿化管理职责。
  2、城市道路执法职责。市交通运输局负责查处违反城市道路管理方面相关规定的各类违法行为。市住房和城市建设管理负责查处影响市容环境卫生方面的各类违法行为,包括擅自在城市道路两侧搭建非交通设施,在城市道路附属设施张挂或张贴宣传品等行为。
  3、户外广告管理职责。市国土资源和城乡规划局在办理涉及道路横断面最外侧人行道以内设置户外广告设施的,应事先征求市交通运输局的意见。
  (三)与市公安局的职责分工
  1、交通配套设施管理职责。市交通运输局负责道路上交通标志牌、标识、标线、护栏、交通信号灯、诱导牌等交通配套设施的规划、建设、管理和维护,规划、建设前先征求市公安局意见。市公安局负责交通信号灯调控工作,并根据交通安全畅通的需要对上述设施设置提出意见。
  2、交通灯电子警察、交通视频监控等设施的管理职责。市公安局负责道路上电子警察、交通视频监控等设施的管理、使用和维护工作。市交通运输局根据市公安局的需求,负责新建、改建道路上的电子警察、交通视频监控等设施的设置工作,竣工验收后交由市公安局管理、维护和使用。
  (四)与市国土资源城乡规划局的职责分工
  1、交通规划职责。市国土资源和城乡规划局负责全市的综合交通规划。市交通运输局参与以上规划的编制。
  2、轨道建设与管理职责。市国土资源和城乡规划局负责轨道建设项目立项(含立项)以前的相关规划工作。市交通运输局负责轨道建设项目立项后的施工及建成后的运营管理工作。
  (五)城市停车设施的规划建设及管理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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