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编制和实施市级矿产资源规划,审核区级矿产资源规划;负责法律法规规定和上级授权范围内的采矿权审批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监督管理和采矿权市场监督管理;对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实施监督管理;调处采矿权争议和纠纷;协助查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违法行为。
(十一)测绘信息管理科
组织制定全市测绘发展规划,编制基础测绘年度计划;审核财政性资金测绘项目;组织实施基础测绘、地籍测绘和其他重大测绘项目;负责用地测量、规划定线测量、规划检测测量等各项城乡规划勘察测绘管理;管理测绘成果与地理信息数据,制定地理信息数据共享规则与公共技术标准,提供公共服务;监督管理测绘基准和测量标志;监督管理测绘市场,负责审核测绘资质资格和地图管理;负责组织和指导开展金土工程等国土资源和城乡规划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二)三旧改造科
组织制定和实施全市三旧改造涉及国土规划方面的配套政策和相关规划;指导和协调全市三旧改造项目土地的审核报批、土地权属确认工作;对三旧改造规划、项目落实情况实施监督。
(十三)法规信访科
负责国土资源和城乡规划规范性文件的拟订、审核、解释、报批和清理工作;对规范性文件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受理和组织办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及相关法律业务;负责组织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统筹协调依法行政和普法工作;负责全市国土资源和城乡规划信访处理工作;负责电子信访和网络回复,负责电子监察投诉系统中信访问题的跟踪处理工作。
(十四)人事科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社会保险、干部考核和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负责工、青、妇、计生、老干、宣传、培训教育工作;负责局机关党委日常工作。
(十五)纪检监察室
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配合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受理和核查有关控告、检举本单位及工作人员的违法违纪来访信访,配合查处违法违纪腐败案件。
(十六)执法监察科(挂佛山市国土资源和城乡规划局执法监察支队牌子)
负责国土资源和城乡规划行政执法监察;组织开展卫片土地执法检查;对违反国土资源和城乡规划法律法规的案件进行查处和督促整改;负责、指导、监督全市国土资源和城乡规划动态巡查工作;负责12336国土资源违法用地举报热线处理。
四、人员编制及职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