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佛山市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佛山市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佛府办函[2011]273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有关单位:

  为加强对我市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工作的领导和统筹协调,市政府决定成立佛山市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李贻伟(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冼瑞伦(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成 员:李亚娟(市长助理、市教育局局长)

  潘志文(市政府副秘书长)

  苏伟波(禅城区代理区长)

  区邦敏(南海区区长)

  黄喜忠(顺德区代理区长)

  唐棣邦(高明区区长)

  刘东豪(三水区区长)

  罗海明(市编委办主任)

  霍 伙(市农业局局长)

  何国森(市发展改革局局长)

  李 坚(市经贸局局长)

  黄福洪(市财政局局长)

  柳玉斌(市国土规划局局长)

  霍锡淮(市环保局局长)

  钟美恃(市住建管理局局长)

  高荣堂(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韦奕铨(市水务局局长)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