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年湖州市金融工作推进计划的通知
(湖政办发〔2011〕11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现将《2011年湖州市金融工作推进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一年六月十六日
2011年湖州市金融工作推进计划
为主动适应金融宏观环境,围绕“保障发展、改革创新、风险防范”要求,进一步促进经济金融的平稳发展,现就2011年全市金融工作提出如下推进计划。
一、调整信贷结构,助推经济转型升级
把信贷政策重心放在支持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扩大内需上,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继续优化信贷结构,加大对湖州市重点产业转型升级的金融支持力度,提升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科技创新、节能减排和现代服务业等领域的金融服务,为我市经济长远发展打下坚实基础。力争全市信贷增速继续居于全省前列,全年新增贷款力争达到270亿元,为全市经济持续平稳较快发展提供有力的金融保障。
(一)切实培育经济金融新的增长点。有效贯彻扩大内需的战略,引导金融机构大力发展消费信贷,鼓励汽车、家电、教育、旅游等产业的信贷投放;充分认识战略性新兴产业在经济转型升级中的关键作用,围绕我市六大特色产业中新兴产业的发展要求,不断加大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金融支持;进一步深化科技金融合作,推动科技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提升服务外包、文化创意等现代服务业的金融服务水平。
(二)引导加大金融支持节能减排力度。切实贯彻落实
中国人民银行和银监会《关于进一步做好支持节能减排和淘汰落后产能金融服务工作的意见》(银发〔2010〕170号),进一步完善绿色信贷工作机制,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节能环保产业的金融支持,严格控制对高耗能、高污染和产能过剩行业企业的信贷投放。大力推进排污权抵押贷款业务在全市范围内的推广,以排污权抵押贷款为突破口推动低碳金融产品创新,加快推进节能环保产业、循环经济和低碳经济发展。
(三)注重完善住房和民生金融服务。认真执行《
关于完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010〕275号),严格规范个人住房贷款和房地产开发贷款管理,支持中低价位、中小套型商品住房贷款需求,严格限制各种名目的炒房和投机性购房,并加大对保障性安居工程的金融支持力度。进一步完善大学生“村官”创业贷款、小额担保贷款、助学贷款等机制,有效满足高校毕业生、大学生“村官”、农民工、城镇就业和生活困难群众等不同层次的融资需求,着力支持保障和改善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