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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沙市交通运输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负责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建设、运营等项目计划的编制和监督管理;负责编制和下达各项资金使用计划并监督执行;负责全市交通运输行业会计和财务工作的管理监督;负责交通系统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和局机关财务管理工作;负责编制、上报交通运输行业财务、统计和征收报表;负责交通运输系统内部审计工作。
  (四)规划建设处
  负责组织编制全市交通运输行业总体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公路、水路、城市公共交通等专项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制定全市交通建设行业的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负责全市重大交通项目的前期工作和后期评价;负责全市交通建设项目行业管理;监督管理交通建设项目的招投标、工程造价、工程质量等有关工作;负责交通重点建设项目的监督实施。
  (五)货运管理处
  按规定承担物流市场有关管理工作;参与拟定物流发展战略和规划及有关物流发展的政策;负责全市道路、水路货物运输和机动车维修、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的行业管理;负责货物运输外资、合资企业的资质审查;负责全市交通运输行业科技工作;负责交通运输行业计量和标准化工作,制定全市交通运输技术标准;负责交通运输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六)客运管理处
  负责全市客运行业管理;承担客运线路、营运企业和车辆、客运站场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公交优先发展政策、规划的拟订;负责城市地铁、轨道交通、公共汽车、出租汽车及其他城市客运交通发展规划、管理制度的制订和组织实施;负责公共汽车客运、城市出租汽车经营权许可和驾驶员上岗资格有关证件核发等工作;参与制定客运行业收费标准。
  (七)综合交通处(长沙市国防动员委员会交通战备办公室、长沙市交通运输指挥部办公室)
  掌握全市铁路、道路、水路、航空运输和邮政情况,参与制订全市交通运输的发展规划;负责铁路、道路、水路、航空、邮政等各种运输的综合协调和衔接;负责重点企业、重点工程、重点物资和外贸货运的运输调度和协调工作;负责春运和防汛、抢险、救灾工作中各种运输方式的组织协调;承担交通战备工作;承担长沙市铁路专用线运输管理办公室、长沙市道口安全管理办公室日常工作。
  (八)安全监督处(应急管理办公室)
  拟订并监督实施公路、水路应急预案,指导有关应急处置体系建设;负责制定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负责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及所辖单位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协助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全市交通重大安全事故;负责交通系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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