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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柳州市灭火救援专家组的通知

  (二)各专家组成员单位要支持本单位专家组成员的工作,为他们提供工作上的便利和必要的工作条件。专家组成员如工作变动,所在单位要及时告知市消防支队。
  (三)专家组成员要充分发挥各自专业特长,积极参与灭火救援的研讨和培训工作,对高层、地下、石油化工、易燃易爆等场所和建筑倒塌、地震、交通、恐怖袭击等类型的灾害事故,预防和处置的重点、难点问题提供技术支持。
  (四)当我市发生重特大火灾或灾害事故时,专家组成员要及时赶赴灾害事故现场,指导、协助灭火救援指挥部制定科学的扑救、处置方案。
  (五)消防支队要及时与专家组成员沟通情况,为专家组成员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和服务。使专家组成为消防部队处置灾害事故的决策咨询机构,成为消防部队教育培训的智力库,实现周永康同志提出的 “三提升、三降低”的目标。

  附件: 1. 柳州市灭火救援专家组工作制度;
  2. 柳州市灭火救援专家组成员联系表。

  二〇〇八年十月十六日

  附件1:
  柳州市灭火救援专家组工作制度

  为规范灭火救援专家组工作,提高专家组工作效能,特制定本制度。
  一、成立柳州市灭火救援专家组办公室
  办公室设在市公安消防支队,为市灭火救援专家组的日常工作机构。办公室主任由刘凯兼任,联络员由吴会武担任。联系电话:2864779,传真:2811397。
  二、灭火救援专家组办公室职责
  (一)联系市灭火救援专家组成员,协调专家组工作;
  (二)定期向市灭火救援专家组汇报全市灭火救援工作情况,提出意见建议;
  (三)市灭火救援专家组交办的有关工作;
  (四)负责灭火救援专家组日常事务。
  三、市灭火救援专家组工作例会
  (一)市灭火救援专家组工作例会每年不少于一次。会议由组长召集,办公室主任主持召开,专家组成员和联络员参加,必要时邀请有关单位负责人参加。根据工作需要,可以临时召开会议。市灭火救援专家组工作会议主要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并及时印发各成员单位。必要时可通过座谈会、现场会的形式召开。
  (二)专家组工作会主要听取专家针对当前灭火救援形势及消防部队在灭火救援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改进和加强部队灭火救援工作意见和建议。
  (三)加强信息交流,定期组织专家到全市消防部队开展调研、考察,使专家了解消防部队的实际动态,及时掌握全市、全省乃至国内外消防动态和灾害信息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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