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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商务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全省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开展“放心肉”品牌连锁经营的通知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统领行业发展全局,以合理布局、适当集中、安全规范、有利流通、方便群众为原则,以发展现代流通方式为基础,扩大“放心肉”品牌经营覆盖面,提高定点屠宰企业、连锁直营门店开办者的责任意识和食品安全保障能力,逐步形成以跨设区市流通的现代化屠宰加工企业为主体,区域性肉品加工企业发挥重要功能作用,以供应本地市场的定点屠宰企业为补充,梯次配置、布局合理、有序流通的产业布局的肉品保障目标,实现我省生猪屠宰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目标
  以开设“放心肉”品牌直营销售为重点,引导符合跨设区市肉品流通备案的定点屠宰企业,在全省所有设区市、县(市、区)城区和乡镇(街道)先行开设“放心肉”品牌连锁经营;鼓励有条件的、有实力的企业,积极向偏远山区、海岛及交通条件较差的农村地区辐射。力争到2015年底,“放心肉”品牌连锁经营门店达到500家,为全省城市、乡镇、农村提供良好的肉品质量安全和便利服务。
  (三)工作原则
  采取各级政府引导推动、市场化运作的工作原则。各级政府主管部门要因地制宜,结合不同地区、不同企业的实际情况,全面考察和评估“放心肉”直营配送市场趋势,出台相关政策予以正确引导和宣传;要充分发挥定屠企业的主体作用,引导企业积极参加“放心肉”品牌连锁经营活动;生猪定屠企业要努力适应大市场、大流通背景,积极实施企业升级改造,不断提高设施设备水平和精深加工能力,提升企业竞争力,实现集约化、规模化生产和品牌化经营;要结合企业自身建设状况,针对不同阶段的具体情况,明确不同阶段的目标和任务,分步实施。
  三、确保“放心肉”品牌连锁经营成效显著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开展“放心肉”品牌连锁经营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密切部门协调配合,市级商务主管部门要精心指导相关县(市、区)研究制定推进实施方案,推动此项工作顺利开展;生猪定屠企业要成立专门的推进工作小组,安排专人负责开设“放心肉”品牌连锁经营工作的管理与运行工作。
  (二)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各级政府主管部门要以肉品质量安全为己任,及时向政府主管领导汇报,将“放心肉”品牌连锁经营工作纳入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积极落实相关扶持资金,鼓励定点屠宰企业向农村、乡镇、行政村、海岛拓展“放心肉”市场覆盖面;要加强与农业、税务、工商等部门的协作,统筹研究支持农商对接、落实农产品增值税抵扣等政策措施,减轻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开展品牌连锁配送的运行成本;要引导相关市场、超市及餐饮单位与定屠企业建立产销联盟,建立肉品产销供应直达快速通道,形成畅通、便捷、低成本的城乡“放心肉”流通网络。省商务厅、省财政厅将研究制定相关扶持政策,对“放心肉”品牌连锁经营配送中心和门店建设给予适当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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