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涧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改革加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
(南政发〔2008〕68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国家行政机关各办局(司行社):
为认真贯彻落实《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改革加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07〕85号)和《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关于深化改革加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大政发〔2008〕51号)精神,切实做好新形势下农业技术推广工作,加快农业科技进步,促进现代农业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结合我县实际,现就深化改革和加强我县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改革和加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的重要性
(一)正确认识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现状。近年来,我县不断加强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在推广先进适用农业新技术和新品种、防治动植物病虫害、搞好农田水利建设、提高农民素质等方面取得了突破。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乡镇机构改革的深化,基层农业推广体系也出现了一些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不相协调的问题,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职能不清,事企混淆,公共服务职能不强;体制不顺,条块分割,人力技术资源配置不合理;机制不活,管理松散,技术推广指导服务工作不到位;保障不足,装备落后,农业科技新技术新方法新成果推广应用不广泛;队伍不稳,知识面窄,难以适应现代农业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需要。这些问题,必须通过深化改革来逐步加以解决。
(二)改革的总体要求和目标。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强化公益性职能、放活经营性服务的要求,通过明确职能、理顺体制、优化布局、精简人员、充实一线、创新机制等一系列改革,合理布局基层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加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队伍建设,健全公益性经费保障机制,逐步构建以国家农业技术推广机构为主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为基础,农业科研、教育等单位和涉农企业广泛参与,分工协作、运转协调、服务到位、充满活力、农民信赖的多元化新型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为农业农村经济全面发展提供有效服务和技术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