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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四)促进少数民族劳动者素质提高。按照“立足当前改变一代人.着眼长远培养一代人”的思路,实施少数民族劳动者素质提高工程。重点开展农村实用技术、农村劳动力转移、新型农民、致富带头、经营管理、当家理财、妇幼保健、健康生活习惯等方面的培训。
  (五)积极促进农村劳动力向城镇转移就业。通过发展劳动密集型的特色农产品加工业、贸易加工业、旅游业、服务业等,增加就业机会,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引导性培训,积极引导农村劳动力向城镇转移就业,发挥城市对农村的辐射带动作用,促进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良性互动。
  (六)保障民族地区群众基本医疗卫生需求。加强县、乡、村3级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逐步实现乡镇卫生院房屋、设备、人员、技术四配套,加大对县级医院改扩建投入力度。积极保护和发展民族医药,进一步加大对民族医院的扶持,提高民族医院的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培育民族传统医药产业。建立和完善边境地区县、乡、村卫生防疫体系。积极引导群众开展家庭疾病预防、健康保健,普及卫生健康知识,进一步增强群众健康意识。
  (七)促进民族体育事业发展。重视民族民间传统体育的继承和创新,做好挖掘、整理、保护和推广工作,办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加强民族地区公共体育设施建设,投入建设一批县级体育场(馆),争取到“十二五”末,80%的民族自治地方县拥有体育场(馆)。建设一批适应农民需求和符合当地特点的体育设施,改善30户以上自然村体育设施条件。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全民健身活动,增强少数民族群众体质。
  四、立足资源,突出特色,促进产业结构调整
  (一)加快发展特色优势产业。立足资源优势,重点扶持畜牧、果蔬、茶叶、薯类、药材、蔗糖、花卉、木本油料、橡胶、林产业、咖啡、桑蚕等特色优势产业发展,加快民族地区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扶持少数民族特需商品、民族特色产品生产,加强民族医药、民族饮食、民族工艺品等开发,大力发展中小企业和非公经济,形成比较优势,成为具有一定规模、一定市场需求的特色产业。

  (二)大力发展旅游业。依托少数民族地区历史文化、人文景观、自然景观、民族风情,构建以自然观光游、民俗风情游、文化精品游、休闲度假游、农村生态游等各具特色的多层次旅游体系,建设重点旅游城镇和重点旅游特色村,提升和开发资源型旅游产品及文化旅游产品,进一步完善旅游基础设施和服务设施。把旅游业作为促进民族地区发展的朝阳产业、睦邻产业和富民产业,充分发挥旅游绿色引擎的带动效应。
  (三)着力发展商贸流通服务业。发挥地缘优势,发展临边经济、大通道商贸、口岸边贸和物流业。加快建设临边经济区、互市贸易区、出口加工区、农产品出口生产基地。将大理市、蒙自市建设成为重要节点物流基地和资源配置基地,将磨憨、河口、瑞丽、腾冲建设成为物流园区,建立健全功能完善、通关便利、商品集散快捷的现代流通服务体系。积极构建县有配送中心、乡镇有超市(卖场)、村有农村综合服务社(农家店、便民店)的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体系。
  (四)推进民族地区新型工业化发展进程。以创新驱动、改革推动、开放带动民族地区工业结构调整,加快发展新兴产业,全力推进绿色制造。加大矿产资源和生物资源开发力度,建设特色资源深加工基地,大力促进产业集群发展,延伸产业链。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加强国际合作,充分利用山区、半山区土地资源、森林资源和水电、风能、太阳能等优势,大力发展低碳经济。
  五、加强保护,推动开发,促进民族文化强省建设
  (一)加强民族文化抢救保护。重点对我省世居、特有少数民族传统文化进行普查收集、归类整理,同时对民族地区的乡村文化遗产进行抢救保护、合理利用与传承发展,加强乡土文化遗产保护,并采用现代化、信息化技术手段,建立民族文化资源库及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数据库,建设云南特有少数民族博物馆或少数民族文化传习馆及传承基地。实施少教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工程。
  (二)加快民族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和完善文化信息资源共享、文化惠农工程等文化设施建设。建设一批与民族文化强省相称的标志性文化设施。加强对民族地区和边境地区的乡镇综合文化站、村文化活动室、农家书屋、乡村阅报栏、农村电影放映的建设与管理,加大少数民族语广播影视译制、播控建设的投入,解决基层群众看书难、看报难、看戏难、看电影难、收听收看广播影视难、听懂看懂广播影视难、上“文化信息网”难的问题。
  (三)保障民族文化产品的有效供给。增加公共文化产品特别是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文化产品有效供给,免费向民族地区、边境地区乡镇、村寨发放民汉双语的磁带、光碟、张贴画等宣传产品。繁荣发展少数民族新闻出版事业,加大对少数民族图书、报纸、期刊、电子出版物等的扶持,提高信息化水平和传播能力,扩大覆盖面和受益面。对民族特色鲜明、经济效益良好、社会效益良好的文化产品予以重点扶持。
  (四)着力打造民族文化精品。扶持少数民族优秀文艺作品创作,打造一批有影响力和竞争力的品牌。着力打造一批少数民族文化对外交流精品,进一步提升少数民族文化的国际影响力,发挥边疆少数民族人文优势,加强与周边国家的文化交流,促进和谐周边环境建设。
  (五)积极扶持民族文化产业发展。重点扶持一批具有良好发展前景的文化企业和文化产业示范户,培育民族传统文化生产性项目和带头人,重视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项目的传承和发展,使之转化为经济优势,促进民族文化产业多层次、多方位全面发展。
  六、保护生态,健全机制,促进和谐发展
  (一)建设绿色生态安全屏障。充分发挥民族传统文化的作用,推进生物多样性保护。加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建设;加强对大江大河源头、重点流域上游、重点湿地等地区的保护。加大对矿冶开发生态破坏的整治和恢复。大力发展生态养殖业和高效生态农业,逐步实现化肥农药的减量增效。加强民族地区生态环境监管及应急处置能力建设。
  (二)改善城镇、农村环境质量。加强城乡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提倡生活能源清洁化。开展水污染综合治理和工业污染综合治理,加强城市绿地和生态系统建设。以绿色创建为载体,深入开展村庄环境综合整治,保护清洁水源。
  (三)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在民族地区开展生态补偿试点,逐步建立流域生态补偿、水电开发生态补偿、碳汇生态补偿、自然保护区生态补偿等机制。用好用足退耕还林政策。对确需移民的生态保护区群众进行自愿、平稳、有序转移。
  七、发挥优势,优化环境,促进开放水平的提高
  (一)加快对外合作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口岸基础设施建设和配套设施建设,提高口岸应用信息和网络技术水平,实现口岸管理信息化、网络化,提高口岸的工作效率。加强与周边国家的沟通与协作,推进与周边国家“通路、通电、通商、通关”合作进程。加强对边境通道和边民互市贸易市场的建设,促进边境农副产品、农村生产生活用品、少数民族特需产品的互市贸易。
  (二)努力提高对内对外开放水平。积极构建沿边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和“走出去”战略先行区。加强向西南开放的产业基地、物流基地、商品交易市场建设,发展商品贸易、服务贸易,促进产业集群的形成。努力扩大利用外资规模,积极引导外资投向民族地区重点发展的产业,充分利用外资加快民族地区交通、能源、水利、市政等基础设施建设,推动民族地区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对外开放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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