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打造国门文化形象。提升边境民族地区对外文化交流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树立中国云南国门文化的良好形象,为建设和谐边疆和面向西南开放重要桥头堡打下良好的人文基础。
八、宣传政策,健全法制,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
(一)加强民族政策宣传教育。开展“民族团结月”、“民族团结周”、“民族团结日”活动,进一步加太对民族理论、民族政策和民族知识的宣传力度,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的宣传教育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深入进行爱国主义教育,树立典型,表彰先进,形成良好社会氛围,使各族群众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的思想,发扬各族人民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的光荣传统,不断增强中华民族的凝聚力。
(二)加强民族法制建设。加快民族区域自治地方配套立法工作,制定和完善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加强民族自治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加大行政执法检查和监督的力度。制定特殊政策,帮助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加快发展;制定和完善关于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民族事务管理、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保护、少数民族文化遗产保护等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依法建立和完善具有民族特色的村规民约。加强民族理论政策研究,健全和完善符合云南省情的民族法制体系,推进民族工作和民族事务工作依法行政。
(三)建立有效的民族关系协调机制。建立云南省民族关系监测评估体系和云南省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统计分析体系。不断完善涉及民族方面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健全维护民族团结工作机制。建立少数民族代表人士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他们在密切联系群众、协调民族关系等方面的作用,进一步落实民族团结目标管理责任制,民族团结目标管理责任书签订到所有县级民族工作部门,民族团结目标管理责任落实到民族自治地方所有乡镇及协调民族关系任务较重的事业单位、各级各类学校、村(居)委会、企业和宗教活动场所。
(四)广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在全省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以“民族团结示范村(社区)”、“兴边富民示范村”和“民族团结示范区”等建设为载体,加大投入力度,引导和鼓励各族群众建设自己美好家园,推动云南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不断发展。
第五章 重点工程及投资
按照“抓住难点、突出重点、分类施策、梯次推进”的原则,集中力量解决当前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最关心、最急需、最现实的问题,重点实施以下8项工程:
一、民生改善工程
(一)农村危房改造。对民族地区30万户危房拆除重建,每户补助1万元。5年预计投入资金30亿元。
(二)易地搬迁。对民族地区丧失生存条件的30万人进行易地搬迁,每人补助5000元。5年预计投入资金15亿元。
(三)中低产田地改造。对民族地区300万亩中低产田地进行改造,平均每亩补助1000元。5年预计投入资金30亿元。
(四)中低产林改造。对民族地区1000万亩中低产林进行改造,每亩补助100元。5年预计投入资金10亿元。
(五)整村推进。对民族贫困地区、人口较少民族聚居地区、边境民族地区,实施7000个自然村整村推进。5年预计投入资金11.5亿元。其中:
对民族贫困地区实施5000个深度贫困自然村整村推进,按照《云南省扶持边远、少数民族、贫困地区深度贫困群体脱贫发展规划》要求,预计投入专项扶贫资金7.5亿元;
对人口较少民族和边境民族地区实施2000个自然村整村推进,预计投入资金4亿元。
(六)少数民族聚居乡(镇)综合扶持。选择20个少数民族聚居乡(镇)实施综合扶持,每乡(镇)投入1000万元。5年预计投入资金2亿元。
以上项目预计投入资金98.5亿元。
二、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一)乡村公路硬化建设。对3500个少数民族聚居建制村通村公路硬化,硬化32000公里,实现全省6999个少数民族聚居建制村通村公路硬化率达到70%以上。5年预计投入资金96亿元。
(二)农村安全饮用水建设。优先解决全省6999个少数民族聚居建制村中584.8万人的安全饮水问题,每人补助503元。5年预计投入资金29. 42亿元。
(三)无电人口通电建设。解决全省少数民族聚居自然村中2. 88万户的通电问题。5年预计投入资金7. 03亿元。其中:
通过电网延伸方式解决8800户3. 08万人的通电问题,投入资金1. 03亿元;
对居住分散、偏远,且因守土固边需要不能搬迁的2万户,采用独立光伏户用系统解决通电问题,投入资金6亿元。
(四)农村清洁能源建设。对民族地区进行清洁能源建设。五年预计投入资金4亿元。其中:
对具备沼气池建设条件的民族地区,建设沼气池25万个,每个补助1500元,投入资金3. 75亿元;
对不具备沼气池建设条件的民族地区,建节柴灶25万个,每个补助100元,投入资金0. 25亿元。
以上项目预计投入资金136. 45亿元。
三、社会保障工程
(一)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补助。在推进新农保试点过程中,优先覆盖民族地区,对60岁以上165万农村人口实施农村基本养老金补助,每人每月55元。5年预计投入资金54. 45亿元。
(二)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将民族地区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逐步纳入到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基本做到应保尽保。5年预计投入资金102亿元。
(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和救助。对民族地区农业人口进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和救助。5年预计投入资金186.7亿元。其中:
将民族地区农业人口全部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范围,每人每年补助200元,按照2010年民族地区实际参合人数1737万人测算,预计投入资金173.7亿元;
对民族地区农村低保和“五保”供养对象参加新农合给予资助;对符合条件的困难人群,给予住院和门诊救助,预计投入资金13亿元。
以上项目预计投入资金343. 15亿元。
四、特色产业发展工程
(一)特色优势农产品基地建设。重点建设民族地区生态茶、甘蔗、天然橡胶、核桃、咖啡、小桐籽等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每年建设60个,每个补助10万元。5年预计投入资金0.3亿元。
(二)标准化养殖小区(场)建设。优先支持民族地区生猪和奶牛标准化养殖小区(场)建设。支持生猪标准化养殖小区(场)100个、奶牛标准化养殖小区(场)10个,根据规模,按照标准分类予以补助。5年预计投入资金0.4亿元。
(三)农产品加工业建设。加大对民族地区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的扶持,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延长农业产业链,促进农业增产增效。5年预计投入资金1. 25亿元。
(四)特色经济林建设。优先在民族地区发展以核桃、油茶、竹子等为主的特色经济林建设,按照标准分类予以补助。5年预计投入10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