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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我市教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二)总体思路

  --突出“一个主题”。以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为主题,提升教育质量、优化教育结构、转换教育发展模式,建设持续发展能力强的现代教育。

  --构建“两个体系”。完善可持续发展的基础教育体系,基本普及学前教育,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突出高中教育优质发展和特色发展,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构建多元开放的终身教育体系,加快发展高等教育、成人教育和社区教育,促进海口教育信息化、全民化、终身化、个性化和国际化。

  --实施“三大战略”。实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高中教育优质发展、教师队伍整体发展”三大战略,不断加大投入,深化改革,强化管理,努力形成“结构合理、发展健康、水平一流、特色鲜明”的教育工作新局面。

  --做到“四个适应”。以教育创新为动力,以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现代学校制度建设为重点,努力使教育规模适应人口发展的需要,教育布局适应市民对优质教育的需要,教育体系适应广大市民终身学习的需要,教育质量适应海口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的需要。

  (三)发展目标

  1. 总体目标

  到2015年,教育发展主要指标达到全国中等发达城市的水平。具体包括:基本普及学前教育,加快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化、高中教育优质化、职业教育特色化、社区环境学习化和教育合作国际化、促进城乡教育一体化、实现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逐步完善类型多样、功能健全的国民教育体系,构建多元开放、纵横贯通的终身教育体系,形成与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和海口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有利于科学发展的教育体制机制,努力把海口建成全省的教育中心、人才高地和全省一流的教育强市,办出具有海口特色的现代教育。

  2. 具体目标

  (1)基本普及学前教育。把发展学前教育纳入城镇、新农村建设规划,扩大公办学前教育资源的覆盖面,每年建设5所左右以财政拨款为主的镇公办中心幼儿园,到2015年,每个镇至少建成1所公办中心幼儿园,城区基本普及学前三年教育,农村基本普及一至二年教育,全市3-6岁儿童学前三年毛入学率达到80%以上,学前一年毛入学率达到90%以上。

  (2)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巩固提高九年义务教育水平,完善进城务工子女就学政策和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保障困难家庭子女平等接受教育权利。完成规范化学校创建工作,加强教育信息化网络建设,实施名校集群发展策略,探索强弱学校捆绑发展的新模式,促进城乡教育一体化发展。加强教师尤其是农村教师的培训力度,改善农村教师工作生活条件,提高城乡整体教育水平。到201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毛入学率达到100%,巩固率达到99%以上。建成覆盖城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全面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大力促进教育公平与和谐。

  (3)普通高中教育优质发展。坚持规模发展和内涵发展相结合,适度扩大普通高中教育规模,满足初中毕业生接受普通高中教育的需求。大力改善普通高中学校办学条件,着力扩大优质高中教育资源。严格控制学校班级规模,“十二五”期间逐步过渡到适宜规模办学。积极推进普通高中多样化,鼓励普通高中办出特色,全面提高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到2015年,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90%以上,全市所有公办普通高中学校达到基本办学标准,至少有7所普通高中学校进入“省一级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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