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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农业厅关于开展农业行政执法证件审验及换证工作的通知

  注:1.执法人员资料必须如实、逐项填写设定的栏目,不得遗漏;
  2.工作单位须填写当前所在的具体业务单位;业务岗位指目前从事的工作;
  3.持证人表现情况主要填写:验审两年度的考核结果、执法活动中的过失情况、奖惩情况、有否从事经营活动等。

  附件2:
  农业行政执法证件审验汇总表

  单位:(盖章)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姓名

性别

年龄

工 作 单 位

职务

证件编号

执法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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