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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农业厅关于开展农业行政执法证件审验及换证工作的通知
注:1.执法人员资料必须如实、逐项填写设定的栏目,不得遗漏;
2.工作单位须填写当前所在的具体业务单位;业务岗位指目前从事的工作;
3.持证人表现情况主要填写:验审两年度的考核结果、执法活动中的过失情况、奖惩情况、有否从事经营活动等。
附件2:
农业行政执法证件审验汇总表
单位:(盖章)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姓名
性别
年龄
工 作 单 位
职务
证件编号
执法种类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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