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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地下管线普查与信息化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二)信息化建设工作内容
  建立郑州市地下管线及相关设施数据库,实现各类地下管线信息的数字化存储和应用。利用空间化、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和可视化等先进技术,建立郑州市地下管线三维信息管理系统,实现数据输入和输出、数据编辑、属性查询、数据统计、综合分析、三维场景漫游等多种功能。建立地下管线信息的维护、管理与服务长效机制,实现地下管线数据的动态更新、维护,发挥地下管线信息的综合服务作用,实现地下管线信息的规范化、信息化、动态化、科学化管理。
  三、组织领导及职责分工
  地下管线普查与信息化建设工作技术要求高、面广量大、情况复杂。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郑州市地下管线普查与信息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普查领导小组),按照统一领导、部门配合、集中普查的原则,负责全市地下管线普查与信息化建设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具体实施570平方公里范围内的地下管线普查,统一建立地下管线三维信息管理系统。市普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规划局(以下简称市普查办),负责市地下管线普查与信息化建设工作的具体实施。各管线权属单位明确一名工作人员专职参加市普查办工作,统一集中办公。
  (一)市普查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市普查办开展地下管线普查与信息化建设工作;普查工作重大问题决策;重点、突出问题的工作协调;开展目标责任考核,定期评优评差;研究和建立我市地下管线长效管理机制。
  (二)市普查办:承担市普查办日常管理工作,负责管线普查与信息化建设工作的组织、协调、计划安排、进度管理、成果验收和监督检查的管理工作;负责项目各阶段的技术组织工作,制定有关工作方案、技术规定和管理办法;组织开展地下管线普查和信息管理系统有关招投标工作,会同市财政局组织软硬件设备的采购;定期召开例会、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组织普查成果资料的验收、评审;负责普查期间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的收集、保管、利用等具体工作;负责新建(修)地下管线工程的验线和规划核实工作;负责我市地下管线长效管理机制的研究和提出。
  (三)市政府督查室:负责普查工作的督导、检查和考核。
  (四)市发展改革委:负责项目立项审查和批准。
  (五)市财政局:负责专项资金的审核、拨付。
  (六)市城建委:负责收集提供本单位建设但未移交的地下管线资料,完成现况调绘;负责相关普查成果的检查与审核;负责新建地下管线工程的竣工验收。
  (七)市交通委:负责收集提供本单位管理的以及本单位建设但未移交的地下管线资料,完成现况调绘;负责相关普查成果的检查与审核。
  (八)市城管局:负责办理道路掘动手续;负责收集提供本单位管理的地下管线现状资料,完成现况调绘;负责相关普查成果的检查与审核工作;组织协调相关管线单位的相关普查配合工作。
  (九)市公安局:负责地下管线探测过程中的交通组织和协调工作;负责收集本单位管理的地下管线现状资料,完成现况调绘;负责相关普查成果的检查与审核工作。
  (十)市园林局:负责收集本单位管理的地下管线现状资料,完成现况调绘;负责相关普查成果的检查与审核工作;负责办理园林绿化临时占用审批手续。
  (十一)市数字城市办公室:负责提供地下管线普查所需的地形图和控制网资料;参与地下管线信息管理系统硬件和软件建设项目论证工作;负责协调信息系统的共建共享工作。
  (十二)市人防办:负责收集提供市政道路范围内地下人防工程及附属地下管线的现状资料,完成现况调绘;负责相关普查成果的检查与审核工作。
  (十三)郑州警备区:负责涉及部队地下管线普查的配合协调工作;负责收集提供普查范围内军用光缆及其他地下管线现状资料;负责相关普查成果的检查与审核工作。
  (十四)郑州铁路局:负责铁路专用地下管线普查的配合协调工作;负责收集提供普查范围内铁路专用地下管线现状资料;负责相关普查成果的检查与审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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