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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商务厅关于举办2011年塔吉克斯坦中国新疆出口商品展洽会的招商招展工作的补充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商务厅关于举办2011年塔吉克斯坦中国新疆出口商品展洽会的招商招展工作的补充通知


喀什地区经贸局、阿克苏地区经贸委、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外经贸局、乌鲁木齐市商务局,各外贸、边贸企业:
  经我区与塔吉克斯坦工商会磋商,同意将原定于2011年6月21-24日在塔吉克斯坦杜尚别市博尔巴德展览馆举办的中国新疆出口商品展洽会,推迟到7月12-15日,请各地州主管部门通知本地区外贸边贸企业,现将有关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各参展企业于6月10日之前将护照(参展人员需提供企业营业执〔副本〕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并加盖单位公章、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张、护照原件、护照白底照片4张、派遣函2份;无护照者需提供户口所在地国保大队开具的因公出国人员审查表并加盖公章在各地州办理政审)。
  二、请各在州外经贸主管部门于2011年6月10日前,结束招商招展工作,并收集汇总参展企业人员名单和参展展品信息。
  2011年6月15日前翻译参展商品目录(俄文、英文)、制作楣板、会刊和参展手册,广告设计等。
  2011年6月30日开始展场的设计,邀请嘉宾人数的确定及请柬的送达,拟定开幕式、酒会程序等。
  2011年7月1日开展展会的境外宣传(路牌、视屏、报纸)等。
  2011年7月6日展会前期工作小组赴杜尚别,做展场的搭建布置准备及安排参展人员的食宿行。
  2011年7月9日(具体时间待定)参展人员从乌市出发抵达塔吉克斯坦杜尚别市。
  2011年7月11日进馆布展
  2011年7月12日上午开幕式
  2011年7月12-14日展示洽谈
  2011年7月15日上午撤展,拟定16日(具体时间待定)乘机返回乌市。
  三、请各参展企业于6月10日之前将参展费用交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边境贸易管理局。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乌鲁木齐市团结路支行
  帐  号:108207903580
  行  号:104881004049
  四、请各参展企业将于6月26日之前将参展货物运到喀什疏附县工业园区津港路1号新疆玛帝娜国际物流有限公司海关监管库。
  联系人:梁总经理  电话:18299670369
  古  丽  电话:13999800400  0998-2945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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