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沙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经济中长期发展规划和推进新型工业化重点项目计划;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订工业产业发展地方配套政策,提出重点行业、重点产品结构调整实施意见并监督实施;承担产业发展综合管理、协调工作;指导工业生产力布局;研究提出工业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及优化企业组织结构的政策建议;承担淘汰工业落后产能责任;综合协调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相关专项规划编制工作;指导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技术改造,负责管理地方审批、核准和登记备案的技术改造项目(含利用外资改造现有企业项目);组织编制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计划与投资目录,提出投资规模和方向,监测分析投资状况;组织推进工业重大项目建设、验收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市级技术改造专项资金和工业发展资金;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申报、审核权限内固定资产投资、技术改造和工业发展资金项目;负责全市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和军工行业管理工作。
  (五)经济合作处
  负责拟订全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招商引资及合作配套政策措施;指导工业企业开展区域间、企业间的协作与联合;指导企业开展国际化生产经营、境外投资和对外经济合作;牵头组织重大招商引资、合作配套洽谈、经济交流;负责申报、审核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招商引资项目引导资金。
  (六)科技处
  拟订全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技术进步、工业创意产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措施;组织推进企业创新体系建设,指导企业技术中心建设工作;组织开展全市产业关键共性技术开发、重大技术装备研发和重大产业化示范工程建设工作;负责组织企业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研发、认定和推广应用工作;负责技术创新相关项目的审核和推荐工作,负责技术创新项目引导资金申报、审核;指导企业加强产学研合作、知识产权保护和品牌建设;指导行业质量管理;组织实施推进行业产业技术规范和标准化战略工作。
  (七)中小企业处
  拟订促进全市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拟订中小企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监测、分析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运行;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鼓励创业的政策措施,指导创业基地建设;负责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负责中小企业投融资和融资担保服务、协调工作;拟订政府扶持中小企业的项目计划及资金投入方向并实施监督,审核上报国家、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项目;负责市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审核工作;指导企业管理升级工作;承担市非公有制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第 [1] [2] [3] [4] [5] [6] [7] 页 共[8]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