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提高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在农村的服务水平。促进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向农村延伸和覆盖,确保金融机构涉农信贷业务信息及时、准确、全面纳入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依托人民银行统一的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为金融机构准确识别借款人身份、判断借款人信用状况、有效防范信贷风险提供科学、便捷、有效的参考依据,提高涉农金融机构的信贷资金投放效率,缓解农户和农村中小企业贷款难问题,支持农村经济发展。
(七)引导涉农金融机构改善金融服务。以创建信用村、信用乡(镇)、实施“迅通工程”及支农再贷款为手段,加大财政补贴涉农贷款力度,鼓励涉农金融机构增加对“三农”的信贷支持,引导涉农金融机构对信用良好的农牧户、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农村企业在贷款额度、期限、利率等方面给予优惠,发挥信用引导信贷资金配置的正向激励作用。开展动产抵押、权利质押、第三方担保等担保创新,积极推广小额信用贷款,提高农村金融服务水平。
(八)推广信用信息产品使用。加强农村发展项目规划,出台与金融服务、信用体系建设相配套的资金支持与补助、税收减免等优惠政策措施。推动信用信息产品在社会各个领域的应用,将经济主体信用状况与行政管理、公共服务等有机结合,推动建立健全信用约束机制。
(九)提升信用管理水平。鼓励担保机构积极开展农村担保业务,推动建立“信用协会”、“信用联保”等信用风险分担组织,支持农村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引入信用评级等信用中介机构,帮助农村经济主体提高信用管理水平与防范信用风险,培育并规范征信业务,促进征信市场健康发展。
四、加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组织领导
(一)加强组织领导。调整充实州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实施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人行阿坝州中心支行,具体负责全州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各县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在全州形成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汶川、松潘、九寨沟县的农村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人行县支行,其他县的农村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各县农村信用联社。
(二)落实工作职责。按照“州、县、乡、村四级联创,政府主导、人行推动、机构助推、农户守信四方合力,信用宣传、信用记录、信用评价、信贷支持四位一体”的要求,完善“三农”信用档案建设和信用等级评价制度,推进涉农金融产品创新和服务优化,为加快推进幸福美丽村寨建设提供坚实的信用保障和有效的信贷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