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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村村农家店建设的通知


  (二)增强配送能力。强化对配送中心建设的规划引导,有条件的县要大力建设为农家店配送商品的县级配送中心,发挥县级配送中心作为工业品下乡和农产品进城的“枢纽站”作用,强化配送中心的商品采购、储存、加工、编配、调运、信息等功能,增加统一配送的品种,增强配送中心对农家店持续发展的组织服务能力。

  (三)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强化日常监管,完善动态管理办法,确保农家店存活率和配送率。建立农家店的回访制度和抽查制度,引导承建企业加强对农家店的管理和培训,提高经营者素质,确保建店质量。建立举报查处机制,加强社会舆论监督,确保规范运行。

  四、强化工作保障

  (一)健全领导机构。加快村村农家店建设是新形势下统筹城乡发展、构建和谐社会、促进新农村建设的客观要求,也是助农增收、扩大农村消费需求、便民惠民的必然选择。各县要高度重视,尽快健全领导机构和工作机制。要成立由商务部门牵头,财政、工商、税务、供销等部门参与的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协调工作机制,定期召开协调会议,准确掌握工作情况,及时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切实做到农民得实惠、企业得市场、政府得民心,形成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强化部门配合。要加强统筹,积极协调,通力协作,合力推进村村农家店建设。商务部门要加大工作力度,积极指导承办企业搞好建设;商务、财政部门要做好农家店的初步验收及审核工作;财政部门要安排必要的工作经费,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供销、工商、税务、卫生等有关部门,要立足自身职能,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共同为村村农家店建设和承建企业开拓农村市场营造良好环境。

  (三)加大政策支持。中央对经验收合格的农家店每个补助6000元,对验收合格的农村商品配送中心每个补助55万元。今年要建设的农家店全部为高半山和边远地段,这些地段建店成本高,为调动承建企业的建设积极性,各县要按照《中共阿坝州委办公室 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阿坝州幸福美丽家园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阿委办〔2011〕23号)要求,在幸福美丽家园建设资金中落实相应的配套资金,对农家店及配送中心建设予以扶持。要简化农家店办证程序,在办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卫生证以及特殊商品经营许可证等证件时,降低门槛、简化登记审批手续。对配送中心建设用地按仓储物流用地予以倾斜,为村村农家店和配送中心建设创造良好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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