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工作原则
1.3.1统一领导,属地管理。全州灭火救援应急工作由州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全州各县灭火救援应急工作由县人民政府统一领导,按辖区实行属地管理。
1.3.2防消结合,依法规范。健全配套的管理体系,完善各项工作机制,明确各方工作职责,坚持“测、报、防、抗、救、援”紧密衔接,提高对火灾发生、发展全过程的综合预测分析和应急处置能力。
1.3.3科学决策,高效处置。坚决贯彻“准确、迅速、集中打歼灭战”的指导思想,坚持群众自救与专业救援相结合,科学决策、有序应对,快速反应、高效处置,着力提高火灾扑救水平。
1.3.4 以人为本,救人第一。把保障人民生命安全作为火灾扑救的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减少火灾对人民生命的威胁和危害。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阿坝州行政辖区内发生的除军事设施、森林、草原、矿井地下部分火灾以外的较大、重大、特别重大火灾及火情难以控制或有继续蔓延趋势的一般火灾。
2 组织机构及职责
2.1应急组织指挥机构及职责
阿坝州灭火救援总指挥部由州政府分管副州长任总指挥长,阿坝军分区领导、州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州公安消防支队支队长任副指挥长,武警阿坝州支队、武警阿坝州森林支队、州公安局、州政府应急办、州安监局、州财政局、州城乡建设住房局、州环保局、州经信委、州交通局、州卫生局、州气象局、州广电局、州民政局、州水务局、州政府新闻办公室、州红十字会、州慈善总会、电信阿坝分公司、移动阿坝分公司、联通阿坝分公司、四川省电力公司阿坝公司负责人为成员。总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州公安消防支队,负责总指挥部日常事务,州公安消防支队支队长任办公室主任。
阿坝州灭火救援应急总指挥部统一领导阿坝州行政辖区内灭火救援工作,其主要职责是适时启动和终止应急预案;组织审定灭火救援行动方案;部署灭火救援工作,决策重大灭火措施;统一调配灭火救援各种力量、物资和器材,协调解决灭火救援中的供水、供气、断电、送电、气象预报、输送物资以及实施紧急避险等问题;组织对外信息发布。
2.2火场指挥部组成及职责
在火灾现场设立火场指挥部,负责现场处置工作,州公安消防支队支队长任火场指挥部指挥长,火灾发生地人民政府、消防部门负责人为副指挥长,同时吸收火灾发生单位负责人加入。其主要职责是在发生火灾后,将灭火救援方案报请总指挥部审定,并负责组织实施;执行总指挥部关于灭火救援的命令、指示和各项决策;给现场灭火救援的各参战单位部署任务;根据火情、灾情和作战需要,决定如何破拆建(构)筑物;指挥各单位疏散群众、救护伤员;及时掌握火灾现场有关信息,上传下达,随时与总指挥部保持通讯联络;根据火灾发展情况,提请总指挥部增加救援力量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