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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阿坝州灭火救援应急预案的通知


  4.2.3重大火灾(二级响应)。州灭火救援应急总指挥部接到已发生或可能发生重大火灾的报告后,启动预案二级响应,州灭火救援应急总指挥部总指挥长或副总指挥长在总指挥部办公室坐镇指挥,必要时赶赴现场指挥,总指挥部办公室负责人、火灾发生地县政府负责人立即赶赴现场指挥,组织成立火场指挥部,负责指挥处置工作,并立即调集周边灭火救援力量、总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以及州综合应急救援支队(含各分队)、相关县综合应急救援大队力争在5至10个小时内到达现场增援,视情报请省政府派出应急救援力量增援。周边增援灭火救援力量、总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以及州综合应急救援支队(含各分队)、相关县综合应急救援大队接到增援命令后,立即调集人员、装备赶赴现场,相互配合协作,在火场指挥部的指挥下积极开展灭火抢险救援工作。

  4.2.4特别重大火灾(一级响应)。州灭火救援应急总指挥部接到已发生或可能发生特别重大火灾的报告后,启动预案一级响应,州灭火救援应急总指挥部总指挥长、副总指挥长、总指挥部办公室负责人、火灾发生地县政府负责人立即赶赴现场指挥,组织成立火场指挥部,负责指挥处置工作,并立即调集周边增援灭火救援力量、总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以及州综合应急救援支队(含各分队)、相关县综合应急救援大队力争在5至10个小时内到达现场增援,并报请省政府派出应急救援力量增援。周边增援灭火救援力量、总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以及州综合应急救援支队(含各分队)、相关县综合应急救援大队接到增援命令后,立即调集人员、装备赶赴现场,相互配合协作,在火场指挥部的指挥下积极开展灭火抢险救援工作。

  4.2.5响应等级调整。州灭火救援应急总指挥部根据火情或灾情发展,可适时调整响应等级。

  4.3较大、重大、特别重大火灾处置

  以州灭火救援应急总指挥部为主导,火场指挥部具体负责。火场指挥部设在火灾现场周边适当的位置或具有视频、音频、数据信息传输功能的指挥通信车内。火场指挥部周围部署相应警力,建立专门工作标识,保证火场指挥部正常工作秩序。主要任务为根据现场情况和领导指示,制定灭火救援行动应急方案;组织指挥参与现场应急灭火救援的各单位的行动,迅速控制或切断火灾反应链;依据专业特点建立现场咨询专家队伍,为紧急指挥决策咨询和现场技术处理提供专业技术支持;视情调整行动方案,重新部署救援力量;指定现场通信方式;实施属地管理,加强治安管理和交通保障,做好人员疏散和安置工作,安抚民心、稳定群众;做好调查工作,防止出现事故“放大效应”或次生、衍生灾害,尽快恢复社会正常秩序;及时掌握和报告重要情况,传达上级指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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