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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自然灾害监测工作的通知

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自然灾害监测工作的通知
(阿府办函〔2011〕123号)


各县人民政府,州直有关部门,卧龙管理局:

  为做好汛期全州地质灾害监测、预报和防灾减灾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州人民政府已安排州本级财政为全州223个乡镇(包括卧龙乡、耿达乡)各拨付群众地质灾害监测员工作补助经费2万元(共计446万元),州财政局已以“阿州财预〔2011〕43号”下拨。请各县及时将该项资金下拨到乡(镇),做到专款专用,并组织、安排好群众监测员24小时监测工作,确保地质灾害监测、预报和防灾减灾工作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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