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阿坝州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通知
(阿府办函〔2011〕127号)
各县人民政府,州直各部门,卧龙管理局:
《阿坝州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已经州政府同意,现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特此通知。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六日
阿坝州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目录
1总则
1.1编制依据
1.2工作原则
1.3适用范围
2灾害预警和灾情报告
2.1灾害预警
2.2建议对策
2.3报告灾情
3灾害等级的划分和预案启动的条件及方式
3.1灾害等级的划分
3.1.1特大灾害
3.1.2重大灾害
3.1.3较大灾害
3.1.4一般性灾害
3.2预案启动
4组织机构
4.1州救灾指挥部人员组成及职能
5救灾准备
5.1救援人员组成
5.2救援物资储备
5.3 应急避难场所建设
6应急反应行动
6.1转移安置和组织
6.2灾情搜集和报告
6.3紧急救援行动
7灾后救助与恢复重建
7.1灾后救助
7.2灾后恢复重建
8 附则
8.1预案的宣传教育和训练演习
8.2 预案管理与更新
8.3预案生效时间
1 总则
1.1编制依据
为规范紧急救助行为,提高紧急救助能力,迅速、有序、高效地实施紧急救助,最大程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损失,维护灾区社会稳定。依据《
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突发事件应对条例》、《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有关救灾工作方针、政策和原则,结合我州实际,制定本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