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生物医药产业主要领域:生物工程药物,新型化学药物,现代中药,生物医学工程(含医疗器械和检测设备),生物制造,生物服务等。
(六)节能环保产业主要领域:高效节能技术设备及产品,环保设备及产品,资源循环利用关键技术设备、产品及产业化示范,LED新光源等绿色照明产品,新材料等;合同能源管理、清洁生产、电能平衡测试等节能环保服务。
(七)新能源产业主要领域:太阳能光伏、风电、核电、水能、潮汐能、生物质能、太阳能热发电装备、新型储能电池等。
四、资金使用
资金用于支持上述重点产业的技术创新、产业化投资、公共平台、开拓市场等项目:
(一)技术创新。
1.技术创新项目。对企业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自主研究、掌握关键技术及相关知识产权,研发投入50万元(含)以上的项目(含工业设计创新项目),按不超过研发投入的20%给予资助;对研发投入500万元(含)以上的重大项目,按不超过研发投入的25%给予资助。单个项目资助额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2.企业研发机构。对经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和市级企业研发机构(含企业工业设计中心)分别给予500万元、200万元和60万元的资助。对年度评价成绩优秀的企业研发机构(含企业工业设计中心)给予20万元的奖励。
3.首台套奖励。对重大技术装备国内首台套项目,给予不超过200万元的奖励。
4.新产品新技术奖励。对被评为市级优秀新产品新技术一、二、三等奖的项目,分别给予25万元、15万元和5万元的奖励。
5.资质认证。对企业在技术等方面获得国际认证、国家相关资质认证和重大产品生产许可的,经批准后给予50-300万元的奖励。
(二)产业化投资。
1.工业投资(技术改造)项目。对总投资在2000万元(含)以上(其中设备投资5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工业投资(技术改造)项目,按设备投资额[医药企业含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投入]的12%给予资助;对总投资在5000万元(含)以上(其中设备投资2000万元以上)的工业投资(技术改造)项目,按设备投资额(医药企业含GMP投入)的14%给予资助。单个项目资助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2.信息化应用项目。对信息化应用示范企业、试点企业实施的信息化应用项目,分别按项目投入的15%、12%给予资助;其他企业实施的信息化应用项目,按项目投入的10%给予资助。单个项目资助最高不超过3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