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抓好2010年烟叶收购等相关工作的通知
(威府办〔2010〕206号)
各种烟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烟叶收购暨现代烟草农业建设现场会精神,切实抓好今年烟叶收购工作,圆满完成2010年烟叶收购任务,现结合我县实际,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坚持合同收购,严格执行收购政策
“计划种植,合同收购”是现代烟草农业发展的首要条件,是确保烟农持续增收,财政稳定增长,烟草产业健康发展的根本保障。要始终坚持“计划种植,合同收购”,严格按照全县50万担计划组织烟叶收购,确保合同内烟叶应收尽收。严禁无合同,超合同,跨区域收购,切实维护计划合同的严肃性。各乡镇要做好灾情统计和临田估产工作,确因丰歉原因需要进行计划调整的,必须按照县烟草专卖局的规定程序办理。要严格执行国家烟叶收购价格政策,扶持补贴政策和税收政策,切实维护国家利益和烟农利益。每担30元新技术推广补贴在收购期间与烟叶收购款,以电子结算或现金方式按合同支付烟农,严禁搭配任何物资或用物资找零,无合同、超合同烟叶一律不予补贴,切实维护好烟农的合法利益。金融、烟草部门要密切协调配合,积极组织资金,及时支付烟叶货款和新技术推广补贴,按照烟叶收购进度,及时足额缴纳烟叶税收,严禁包税和缴过头税。
二、坚持收购标准,确保等级质量稳定
烟草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烟草专卖局制定的《烟叶收购管理规程》、《烟叶收购等级质量管理规定》和贵州省烟草专卖局制定的《贵州省烟叶等级质量管理体系》,按照“入户预检、考核到人、进站初检、入库验收、逐包检验、原收原调、定期巡检、及时反馈”的工作流程进行收购质量的全程控制。进一步加大预检考核力度,狠抓预检到位率和预检合格率,切实指导烟农搞好分级扎把,扎实抓好初分预检,提高扎把纯度,要严格依照标准,对样收购,做到公平、公正、准确验级,保持收购眼光平稳,确保收购等级质量稳定。
要牢固树立质量控制观念和诚信经营理念,健全管理制度,规范原收原调工作流程,统一烟叶预检、收购、调拨等环节的技术和管理标准,实行流程化作业,制度化管理,严格执行等级质量负责制,问责制、预警制和等级质量巡回检查制,加强质量控制,提高烟叶收购等级质量合格率。要加强与卷烟工业企业的协调沟通,及时处理工商交接过程中出现的等级质量问题,提高工商交接等级合格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