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重点督导建筑施工、城市燃气和供热行业经营企业依法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不断完善应急救援队伍体系。
5、完善应急培训、应急预案编制、演练、应急值班、预警信息发布、应急响应等应急管理工作制度,规范我市建设系统安全生产突发事故的应对处置工作程序。
(二)加强应急预案编制和预案演练工作
1、进一步完善乌鲁木齐市建设系统应急预案体系,完成乌鲁木齐市建设系统突发重特大事故应急总体预案和乌鲁木齐市建筑工程、城市燃气、供热等专项应急预案的修编和制定工作。加强预案管理,开展应急预案的评估、评审、发布和备案工作,将预案管理纳入制度化管理轨道。
2、督导建筑施工、城市燃气和供热行业生产经营企业完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体系,建立和落实企业应急救援演练制度,增强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认真做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
按照自治区、市委、政府加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的相关工作部署和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制定的重大危险源目录要求,认真组织各类突发公共事件隐患排查工作,建立统计台帐并及时汇总上报。
(四)积极开展应急资源普查工作
市建委将对乌鲁木齐市建设系统应急资源进行全面的普查、登记,建立应急资源统计台帐,指导建筑施工、城市燃气和供热生产经营企业加强对应急储备物资的动态管理,实现应急救援资源社会储备和专业储备的有机结合。并配合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开展市政公用设施基础地理信息数据的普查工作,为建立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奠定基础。
(五)切实做好应急管理评估统计工作
认真开展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对分析评估,研究分析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趋势和特点,为加强和改进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提供科学依据。建立建设系统应急管理工作统计制度,及时进行统计上报和统计分析。
(六)继续加强应急管理培训和应急知识宣传教育工作
1、组织开展乌鲁木齐市建设系统应急管理工作人员、应急救援专家、应急救援队伍和安全联络员应急知识的培训工作,使参训人员明确在应急救援工作中的主要职责,熟练掌握预案操作程序,切实提高建设系统应急管理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
2、采取多种形式,拓宽宣教渠道,通过开办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专版、专栏,编制宣传手册、知识读本、举办应急知识竞赛等开展应急知识宣传,并结合典型事故应急救援案例和“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集中宣传教育,进行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评先创优活动,广泛普及应急救援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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