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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建设委员会关于乌鲁木齐市建设系统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

  吴 昆    市燃气管理办公室主任

  吴亚东    市供热行业管理办公室主任

  刘建新    经济开发区质量安全监督站站长

  屈建勤    高新开发区质量安全监督站站长

  曾佑忠    米东区建设局副局长

  刘 云    乌鲁木齐县质量安全监督站站长

  刘大海    兵团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总站高工

  郁利华    市建筑节能墙体材料革新办主任

  冯 锦    市政府投资建设工程管理中心主任

  孙礼超    市城市综合交通项目研究中心副主任

  刘新安    新疆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

  刘怀全    市建委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处处长

  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年”活动,督促各单位、各部门做好“安全生产年”活动,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建委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处(市建委二楼,电话:0991-4682829),办公室主任由刘怀全同志兼任。

  三、活动内容

  (一)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着力增强安全发展意识

  1、广泛开展群众性的安全知识普及教育活动。各单位、各部门要通过宣传栏、板报、讲座等形式广泛宣传党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以及安全生产技术规范、标准。

  2、组织开展好一年一度“安全生产月”的集中宣传教育活动。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咨询等活动,进一步营造有利于加强安全生产、促进安全发展的氛围。

  3、积极开展“安康杯”活动。各有关单位要组织开展“安康杯”和职工技能竞赛活动,促进广大职工从“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我会安全”的转变。

  4、广泛开展“我为安全献一策”活动。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发动职工对安全现场管理、安全技术改造、安全制度、事故隐患查找与整改机制、重大危险源监控等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认真吸纳。

  (二)以严厉打击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为主要内容,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行动,着力建立规范的安全生产法治秩序

  1、重点打击无证无照和证照不全的;依法关闭取缔之后又死灰复燃的;拒不执行安全监管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瞒报事故的等严重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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