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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关于签订2011年自治区专利实施项目合同、办理拨款事宜的通知

  第一条 专利名称、专利号、专利权人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权人:                     
  第二条 项目实施起止日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三条 项目实施的主要条件
  建筑面积:      ,年耗能量:      ,主要设备、仪装名称及数量:       ,主要消耗原材料名称及数量:         
  第四条 项目产品在实施期间市场分析预测:
  市场区域:                   ,市场容量:     
  市场领域:            ,同类产品现市场占有量:      
  第五条 项目实施期间预期收益:
  产值:    万元;税收:   万元;利润:    万元;创汇:   万元;节汇:    万美元;节约原材料:    万元;节约能源:    万元;其他节约价值:     万元。

  第六条 项目实施目标和主要内容
  (包括要解决的主要技术、产业化难点和问题以及创新点等)
 

  第七条 本项目应于    月底可完成。项目完成后乙方和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交项目验收申请报告及有关验收文件,由甲方批准并组织验收。
  第八条 项目实施所需资金:本项目总投资为     万元。其中,甲方向乙方提供专利实施项目经费      万元。其余经费由乙方落实,来源如下:

资金来源

自筹

贷款

 

 

金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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