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大同市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恢复重建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行谁负责”的原则,由事发单位负责组织制定恢复、整改或重建方案,报相关主管部门审核实施。

7 保障措施

  7.1 专业支撑队伍。
  加强市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队伍建设。
  市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队伍承担以下主要职责:
  (1)按照市通信保障和信息安全应急指挥领导组及其办公室的指令,开展应急救援;
  (2)承办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培训工作;
  (3)负责抢险队伍设备、器材及相关软件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
  (4)负责网络与信息安全社会应急力量的联系和组织工作;
  (5)负责协助市通信保障和信息安全应急指挥领导组办公室做好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应急演练工作;
  (6)根据事发单位应急支援请求,提供应急救援服务;
  (7)承办市通信保障和信息安全应急指挥领导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同时,加强本市网络与信息安全人才库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依托优秀信息安全企业建立本市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应急处置社会网络,发挥社会力量和人才在本市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应对工作中的积极作用,提高本市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应对能力和水平。
  7.2 合作机制建设
  市通信保障和信息安全应急指挥领导组办公室负责本市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合作机制建设。

8 宣传、培训和演练

  8.1 宣传教育
  市通信保障和信息安全应急指挥领导组办公室制定应对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的宣传教育规划,组织有关部门、专家、应急队伍编制公众预防、应对信息安全事件宣传资料,组织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各县区、各部门应充分利用各种传播媒介及其他有效的宣传形式,加强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预防和处置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开展网络与信息安全基本知识和技能的宣讲活动。
  8.2 培训
  市通信保障和信息安全应急指挥领导组办公室组织各有关单位,开展信息安全法规标准、信息安全预案编制、风险评估、事件分析处置、容灾备份等方面的专业技术培训。
  8.3 演练


第 [1] [2] [3] [4] [5] [6] [7] 页 共[8]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