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全市煤炭资源整合煤矿兼并重组工作进行全面检查验收的通知

  四、验收标准
  正式协议:签订了采矿权转让协议和资产转让协议;协议中明确了股权比例;对资源、资产处置形成一致意见。
  名称预核准:重组整合煤矿企业完成了名称预核准,明确了投资人及投资比例,主体企业实现控股。
  资金补偿:完成煤矿资产评估及确认工作,主体企业对被整合煤矿企业补偿资金按协议及县区政府协调形成一致意见补偿到位。
  采矿许可证:煤矿重组整合方案批复后,重组整合煤矿企业换领了采矿许可证。
  实质性接管到位:主体企业以“六长”为主的管理团队全部到位,对被整合煤矿实现了全面接管,能全面负责整合包内所有矿井的生产、建设、关闭、经营等各项工作;省属五大集团公司重组整合煤矿的移交接管确认书按晋煤重组办发〔2010〕40号文件要求签订;主体企业按晋政发〔2010〕5号文件要求做实做强,按现代企业制度规范运行。
  建设改造矿井开工:整合改造建设矿井手续齐全,实际开工数达一半以上。
  矿井关闭:列入整合关闭的矿井除批复过渡期生产的矿井和已批复初步设计确定利用的井筒和设施外,其余井筒和设施(包括地面建筑设施)严格按照关闭标准炸毁或拆除,并恢复地貌,关闭矿井无死灰复燃现象。
  五、检查验收工作程序和方法
  从6月27日至7月3日,主体企业对所重组整合煤矿进行全面自查;市政府组成的验收组对所有重组整合煤矿进行逐矿检查验收。
  各主体企业按照检查验收内容对所重组整合煤矿进行全面自查,并将自查结果于7月3日前报市兼并重组领导组办公室。
  各验收组按照《大同市煤炭资源整合煤矿兼并重组矿井检查验收表》(见附件2)对本组所有参与重组整合矿井进行检查验收,经验收人员签字、分管县区长签字并加盖县区政府公章后(一式两份),各验收组于7月3日前报市兼并重组领导组办公室。
  市兼并重组领导组办公室根据各组检查验收情况汇总形成自查报告,于7月5日前上报省政府。
  六、总体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政府、各主体企业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配合好检查验收组工作。各验收组要做到责任到人,坚持“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做好煤炭资源整合煤矿兼并重组严查验收工作。
  2、严把验收标准,严格验收质量。各验收组要严格对照各项要求内容和标准开展检查验收工作,对协议签订、名称预核准、资金补偿、采矿许可证换发工作完成情况要查看原始资料及记录,对实质性接管、矿井关闭及建设改造开工情况到现场实地查看核实,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严格把关,合格一个,签字确认一个,严防走过场、走形式,真正把煤炭资源整合煤矿兼并重组检查验收工作做细做实,对验收不合格的,要限期整改,确保按期完成。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