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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关于第111届广交会展位申请有关事项的通知

汕头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关于第111届广交会展位申请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根据《关于第111届广交会出口展展位申请有关事宜的通告》(会业字〔2011〕127号),第111届广交会展位申请于2011年12月5日起全面启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展位申请时间
  2011年12月5日-2012年12月31日
  二、展位申请程序
  (一) 品牌展位申请(限第110届品牌企业申请)
  请第110届品牌企业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广交会参展易捷通系统确认参展申请,逾期视作放弃第111届品牌展位。
  (二) 一般性展位申请
  有意参展且符合广交会参展资质的企业,请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广交会参展易捷通系统,按网上提示完成网上申报,纸质申报材料提交时间我局将另文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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