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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基础教育工作的意见

  2011年,龙门县60%以上乡镇(街道)、其他县(区)90%以上乡镇(街道)按省定标准建设一所以上标准化中心幼儿园;2012年,100%的乡镇建成1所以上优质中心幼儿园。2011年全市幼儿学前三年入园率达到85%以上,2012年达到90%以上。
  (二)义务教育进一步均衡。
  1.积极推进义务教育规范化学校建设,进一步补充农村学校教育教学仪器设备、图书资料,完善中小学实验设施和条件,切实缩小校际办学条件差距。
  2.切实建立健全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提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公用经费保障水平。
  3.落实教师待遇“两相当”政策,全面实施教师绩效工资制度,实行校长年度考核制度,建立优秀教师“刚性”流动、优质学校骨干教师选派到农村薄弱中心小学和初中学校挂职、实行以镇或片区为单位的信息技术、英语、音乐、体育、美术等“五小科”教师“镇有校用”的无校籍管理等教师交流制度。
  4.逐步解决义务教育大班额问题。增加学位,将学校建设规划纳入城镇发展整体规划,学校规划和建设适度超前。市、县政府增加投入,新建学校。市中心区2011年投入使用2所新学校(惠南学校和惠州市第十小学)。规范中小学招生工作,认真执行公办小学、初中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认真执行学籍管理规定,防止学校未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私自接收安排学生。加强义务教育班额标准的督导检查,把义务教育班额标准作为县、区党政领导干部基础教育工作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
  5.进一步完善外来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办法,提高外来工子女入读公办学校的比例。支持中小学与海外学校建立姊妹学校,支持设立港澳台人士子弟学校。
  6.实施好“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围绕“三对等一保障”(城乡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水平基本对等、教学水平基本对等、学生成长指导水平基本对等,学校办学条件基本保障)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目标,以城乡学校结对一体联动、校长队伍一体建设、教师队伍一体配置、教育品质一体提升、德育工作体系一体构建、教育经费一体落实、学校布局一体规划、设施设备一体完善、信息化建设一体推进等“九个一体”为抓手,全面铺开建立校长和教师全员技能培训体系、建立市级学业水平监测体系、试点生本教育、建立符合学生个性发展的成长指导体系、建立教师(校长)交流制度、开展义务教育阶段教学水平评估等18个重点实验项目。设立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政府奖励基金,奖励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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